来伊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777证券简称:来伊份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九新公路855号来伊份零食博物馆网络投票平台: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介绍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2 |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 3 | 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
六、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
七、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十、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设立秘书组,具体负责大会各项组织工作;
2、股东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扰乱股东会秩序;
3、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表决;
4、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要求在大会上发言的,应在股东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组进行登记并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如超过3人,按持股数由多到少排序,取前3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量由多到少排序;
5、股东在发言时,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的,大会主持人有权拒绝回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6、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除本次股东会表决票特别说明的情况外,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所列议案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中任选一项打“√”,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8、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大会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一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加有效发挥出独立董事的决策、咨询、监督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分别编制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
议案二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988,657.3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831,700.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0,000股,累计支付现金为人民币10,227,9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上述股份回购外,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5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0,000股,累计支付现金为人民币10,227,9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分红》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2026年公司需持续拓展加盟业务,并加大力度发展经销及社区团购等业务需一定的资金支持,为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0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三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裁)人
|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 |
起诉(仲裁)人
|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 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
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 项目合伙人 | 吴震东 | 2007年 | 2000年 | 2007年 | 2023年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徐耀飞 | 2010年 | 2012年 | 2010年 | 2026年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王法亮 | 2007年 | 2009年 | 2009年 | 2023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震东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1-2025 |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4-202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4-2025 |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4-2025 |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5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5 |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5 |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3-2024 |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3-2025 |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5 |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5 |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耀飞
时间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3年-2025年 |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 2025年 | 广东百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法亮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3年-2025年 | 征和工业(003033) | 项目合伙人 |
| 2023年-2025年 | 惠泰医疗(688617) | 项目合伙人 |
| 2023年-2025年 | 亚虹医药(688176) | 项目合伙人 |
| 2024年-2025年 | 菲沃泰(688371) | 项目合伙人 |
| 2024年-2025年 | 三友医疗(688085) | 项目合伙人 |
| 2025年 | 济川药业(600566) | 项目合伙人 |
| 2023年 | 普蕊斯(301257) | 项目合伙人 |
| 2023年 | 准油股份(002207) | 项目合伙人 |
| 2023年 | 泰格医药(300347) | 项目合伙人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0万元,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2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上升原因为增加子公司浙江养馋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有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四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实际薪酬情况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制度》以及《年终奖分配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作为薪酬依据,公司会依据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未来发展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进行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将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