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19  龙韵股份(6037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2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进行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5)第04703号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796,808.27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为93,338,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1,172,900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1,651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921,651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0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21,651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333,685.58-52,420,199.67-185,381,763.6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223,796,808.2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921,65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9,811,595.2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921,65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注]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不适用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本项指标的计算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因公司近三年平均净利润为负,故不适用此项指标。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33,685.58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21,651元,分红比例低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主要从事广告媒介代理及数字化营销业务。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174,158.51元,同比上升2.50%,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33,685.58元,实现扭亏为盈。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良好,但公司目前正处于广告行业市场竞争的关键阶段,公司需留存充足的运营资金以应对行业局势

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业务拓展的需要。充分考虑公司当前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立足于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93,338,000股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921,651元(含税)。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拓,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以及未来创新发展的布局;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进一步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提高投资者回报,实现公司有质量、长期稳健发展。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同时,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及邮箱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就现金分红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相关问题。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努力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切实分享企业经营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共赢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