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03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邵颂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制定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际操作的需要。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