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证券简称:天安新材公告编号:2026-03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高分子”) | 5,000万元 | 13,912.9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84,943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00.95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鉴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前期签订的担保合同已经到期,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8月1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向中信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4月16日、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可以为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天安高分子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本次公司对天安高分子提供的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宋岱瀛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4MA54WWBA39 | ||
| 成立时间 | 2020年6月28日 | ||
| 注册地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梧工业路87号自编1-8座之一(住所申报) |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胶表面处理;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3,371.03 | 73,234.64 | |
| 负债总额 | 45,181.95 | 45,027.66 | |
| 资产净额 | 28,189.08 | 28,206.97 | |
| 营业收入 | 13,142.10 | 71,389.28 | |
| 净利润 | -17.89 | 2,201.55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与中信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5,000万元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前述被担保人能保持良好控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4,943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0.95%,其中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5,423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9.64%。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2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