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5月21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之一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及投票时间现场会议: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网络投票: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1号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蒋建琪先生。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6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6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听取《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会议流程
(一)会议开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14:00);
3、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会议须知。
(二)宣读议案
1、宣读股东会会议议案。
(三)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4、股东投票表决;
5、监票人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6、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四)会议决议
1、宣读股东会表决决议;
2、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会结束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之二
会议须知为了维护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股东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以书面方式向股东会会务组申请,经股东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股东会上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股东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之三
议案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勤勉尽职,有效开展了公司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5年度内,本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董事会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内容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5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三、《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六、《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十、《关于2025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十一、《关于2025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十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十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十四、《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十五、《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十六、《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十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十八、《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十九、《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
| 二十、《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二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二十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二十三、《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二十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二十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二十六、《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5年5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五、《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5年7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三、《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5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二、《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5年9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 其中:《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三、《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5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5年12月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二、《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报告期内,公司在任董事均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情况存在。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会和3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积极解决发现的问题;认真审阅公司各期定期报告,重点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管理层的绩效进行考核。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披露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要求,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发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恰当,选任程序合法,符合规范治理的相关要求。
4、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及行业动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深入探讨,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二、公司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2025年,国内消费环境整体内生动能尚待进一步激发,消费修复节奏冷热不均,细分领域结构分化明显,相较于服务消费的反弹,商品零售尚在磨底阶段。
面对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公司以长期良性健康发展为出发点,确定“稳中求进”经营基调,年内主动调整经营节奏,深度梳理渠道价值链,对价盘管控、货物流通等实施系统性优化,采用聚焦策略,精细化SKU管理,取得积极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6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0.95亿元。其中,冲泡产品受旺季销售窗口期变动影响,实现销售收入18.81亿元;即饮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0.05亿元,同比实现稳健增长。
1、冲泡业务
2025年,面对“功能价值”与“情绪价值”共同驱动的“健康养生”新消费趋势与广阔市场潜力,公司在“健康化”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产品“功能价值”与“情绪价值”升级,推出以“药食同源”为产品内核、具备切实养生功效的新冲泡茶饮,打造冲泡业务战略增长点。
(1)产品创新:
近年来,消费者茶饮需求逐步延伸至“私享便捷”等多元场景。公司基于场景互补逻辑,打造与线下茶饮差异化产品,填补居家、办公、差旅等场景需求,持续拓展品质茶饮的消费边界。
“原叶现泡”系列:报告期内,公司在上一年首创“原叶茶包+牛乳锁鲜杯”产品形态,开辟原叶现泡新品类的基础上,公司持续推进“原叶现泡”轻乳茶线上试销工作,并推出“明前龙井”“东方美人”等“名优茶”限定产品,获得市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场积极反馈。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完善“原叶现泡”奶茶产品包装设计,针对礼品市场销售环境进行优化,在2025年的礼品旺季销售中取得积极成效。“古方”养生系列: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的提升,“养生”观念逐渐融入日常饮食,兼具养生实效、便捷、美味的产品,逐步引领新消费潮流。与此同时,“暖饮”与“养生”在需求逻辑中的高契合度,为公司破解冲泡产品季节性销售瓶颈提供了兼具心智认知基础与商业可行性的解决路径。报告期内,公司联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成立“健康养生饮品研究院”,于第三季度末推出“古方五红”暖乳茶,并推进产品线上试销。该产品以民间“五红汤”及古方“当归补血汤”为基础改良传承,严选道地食材,结合8道非遗熬膏工艺,打造更暖养、更好喝、更便捷的养生奶茶,以药食同源方式,为女性经期健康提供温和呵护。
“香咖豹”挂耳咖啡:随着咖啡消费从功能性需求向品质化、日常化进阶,消费者对“现磨级风味”与“便捷化体验”的双重追求日益凸显。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冲泡业务供应链优势与品质管控体系,积极探索咖啡赛道,推出“香咖豹”手冲拿铁产品,严选优质阿拉比卡咖啡豆,搭配牛乳锁鲜杯,并运用冲氮锁鲜技术制作挂耳咖啡包,在保障咖啡风味的同时实现便捷冲泡,为消费者提供鲜香、便携的饮用体验。
(2)品牌营销
近年来,公司深化营销转型,推动品牌传播从传统广告模式向内容营销模式升级,打造“产品创新—内容制造—口碑传播”完整闭环,强化“香飘飘”品牌及冲泡奶茶产品年轻化、健康化、功能性的价值传递,实现品牌资产的迭代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原叶现泡”系列产品特质,匹配目标受众群体,分别为“原叶现泡”系列及“新会陈皮月光白”轻乳茶签约代言人,并围绕代言人IP,开展线下快闪、周边礼赠、线上内容共创等全域互动,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沟通闭环,持续深化消费者品牌认知。通过代言人势能激活与场景化体验结合,撬动年轻消费者参与热情,驱动品牌年轻化落地。
基于“古方五红”产品发展阶段,公司布局线上新媒体传播矩阵,在抖音、微博、小红书等种草平台开展内容投放,通过传递产品养生价值,实现用户心智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渗透。同时依托平台数据反馈机制,采集用户评价及行为数据,持续优化产品策略,为后续迭代提供数据支撑。
(3)渠道运营报告期内,面对消费环境变化及旺季周期收窄的外部压力,公司秉持“长期主义”价值理念,主动调控冲泡产品出货节奏,优先保障渠道库存健康与货龄新鲜,切实维护经销商及消费者利益。公司经典冲泡深耕礼品市场多年,受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影响,礼品渠道价格竞争加剧,经销商利润空间受到一定挤压。公司以脆啵啵奶茶、原叶现泡奶茶礼盒装,为礼品市场注入新品增量,有效提振经销商信心,带动渠道价格修复。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营收同比降幅较前三季度明显收窄。
2、即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立足“杯装差异化”产品定位,聚焦Meco果茶大单品,持续完善即饮产品矩阵。在深耕原点渠道的同时,强化礼品渠道经营,并以“定制化”业务为切入点,积极拓展新兴渠道。年内,即饮业务作为公司着力培育的“第二成长曲线”,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业务增长保持稳健。其中,Meco果茶实现销售收入8.83亿元,同比增长13.16%。
(1)产品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立足Meco果茶“真实果汁+原茶”的健康基底,升级添加非浓缩还原果汁(NFC果汁),推出“Meco鲜果茶”系列,持续强化0脂、轻盈、低负担的产品特质。同期,公司稳步推进即饮业务的多品类延伸,进一步丰富杯装产品矩阵,积极开展奶茶、咖啡等品类的市场测试,反馈符合预期。
此外,针对零食量贩、餐饮等新兴渠道的场景特性,公司采用定制化策略,推出渠道限定款口味、透明材质杯装果茶等定制化专属产品,持续深化渠道渗透。
(2)品牌营销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Meco品牌“年轻、活力”的品牌特质、原点消费者群体的年龄特点、粉丝群体重合度等因素,签约Meco品牌代言人。
年内,公司以“情绪共鸣”为核心,整合地标媒介、线上社交媒体、线下体验等资源,使用明星光影涂鸦墙、地铁超长连屏、时代广场大屏等传播手段,联动社交媒体UGC互动、应援大巴全国巡游、高品质周边礼赠等运营动作,围绕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Meco品牌及代言人,构建“线上+线下”的融合闭环,充分满足消费者情绪价值,持续深化品牌与消费者的心智连接。
此外,公司持续通过热门动漫IP等跨界品牌联名等营销方式,持续深化品牌年轻化布局,通过高势能内容运营持续强化品牌认知,有效提升市场声量。
(3)渠道开拓
近年来,伴随消费场景的更新及消费者习惯的变化,消费渠道出现较大调整,流量随消费场景迁移而持续分化。公司顺应渠道变革趋势,优化资源配置与终端布局,推动触点建设与消费场景深度适配。
一方面,公司围绕当前即饮业务主力产品Meco果茶,持续深耕原点渠道,并积极推进果茶产品在礼品市场的开拓。
另一方面,针对零食量贩渠道,公司已与头部零食量贩系统达成直营合作,截至目前,公司直营的零食终端门店数量已经超过4万家,零食量贩渠道销售额取得快速增长。针对餐饮渠道,公司围绕自助餐、火锅等消费场景积极探索,积极总结渠道运营经验,打造餐饮渠道经营能力。
3、企业运营
(1)打造线下体验空间,赋能品牌年轻化及研发创新
报告期内,结合此前品牌营销活动——杭州、成都线下快闪店实践经验,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在杭州开设线下茶饮店,实现了品牌生态向线下体验零售的延伸。线下茶饮店以品牌体验与互动交流为核心场景,直观传递年轻化、健康化的产品特质与品牌形象;同时搭建直面消费者的市场反馈渠道,实时捕捉需求变化,为产品研发与创新提供一线数据支撑。
(2)投建海外工厂,“全球化”迈出重要一步
报告期内,综合考虑国内饮料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海外市场增量空间广阔的现状,针对东南亚市场消费升级趋势,结合当地对中国茶饮文化、杯装茶饮的接受度,评估当地建厂优势,公司计划于泰国投资建设即饮产品生产基地,项目预计于2026年开始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境外战略布局,推动海外业务发展进程。
(3)应用技术升级,赋能精益运营
报告期内,在渠道价值链环节,公司基于AI技术,构建了“生意规划—过程检视—终端执行与检查”的智能化闭环管理体系,融合终端数据与AI分析,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实现高潜门店智能识别、执行偏差前置预警及终端合规问题实时监测与自动整改。
在产品创新及品牌运营环节,公司构建了从产品企划、研发到上市的全流程智能管理链路,贯通产品从企划到上市的全生命周期,以技术驱动研发提效、缩短上市周期。与此同时,香飘飘自研企业级智能原生平台,集成元数据、模型、流程及BI等全链路工具,构建一体化可扩展的技术底座,贯通数据治理到智能分析全流程,显著提升数据资产复用效率与业务决策智能化水平。
(4)精益生产持续推进,供应链降本成效显著
公司通过精益化运营、智能化升级及技术革新,构建“降本增效-柔性响应-质量保障”闭环,成效显著。年内,公司围绕“价值流优化”,通过ERP系统整合采购、生产、库存数据,消除信息孤岛,实现库存周转率显著提升。此外,公司积极强化技术升级,通过工艺优化、包材改善、检验优化等举措,提升产品质量。其中,PET杯装无菌冷灌装生产线量产项目、微生物快检方法开发与标准化建设项目入选饮料行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成果案例,获行业认可。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之四
议案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25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95,241,585.74元,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0,896,990.53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0.00元,加母公司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722,472,359.31元,扣除2025年对2024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103,218,525.00元,母公司2025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1,840,150,824.84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412,874,1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901,187.00元(含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材料之五
议案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对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以及公司本身的发展趋势,并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自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公司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方面均表示满意,现经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2026年度拟继续聘任立信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材料之六
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
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根据2025年年度公司效益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025年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构成。具体方案如下:
2025年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单位:万元)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税前报酬总额 |
| 1 | 蒋建琪 | 董事长、总经理 | 97.84 |
| 2 | 杨静 | 董事、副总经理 | 108.74 |
| 3 | 蒋晓莹 | 董事 | 87.43 |
| 4 | 邹勇坚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86.81 |
| 5 | 丁学宝 | 职工代表董事 | 73.54 |
| 6 | 应叶萍 | 独立董事 | 5.62 |
| 7 | 蒋胤华 | 独立董事 | 5.63 |
| 8 | 俞荣建 | 独立董事 | 5.63 |
| 9 | 缪兰娟 | 独立董事(离任) | 2.92 |
| 10 | 应振芳 | 独立董事(离任) | 2.92 |
| 11 | 杨轶清 | 独立董事(离任) | 2.92 |
备注:
1、董事陆家华女士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2、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蒋建琪先生、陆家华女士、杨静女士、蒋晓莹女士、邹勇坚先生担任董事;选举应叶萍女士、蒋胤华先生、俞荣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原独立董事杨轶清先生、应振芳先生、缪兰娟女士离任。
3、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丁学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董事。
4、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及各高级管理人员连选连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9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材料之七
议案5:关于2026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
一、年度委托理财计划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6年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理财额度,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及其他类理财产品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委托理财计划实施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委托理财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的实施时间、投资额度、实施方式、投资品种、交易对方等有关的一切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委托理财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委托理财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闲置时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会议材料之八
议案6:关于2026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并授权资金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材料之九
议案7: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材料之十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叶萍)本人应叶萍作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本人应叶萍,2025年5月16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机械施工公司银行主任、财务处处长,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销售财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保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计财部高级财务经理、下属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泰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杭州金投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 | 亲自出席(次)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亲自出席(次) | 是否参加年度股东会 | ||
| 应叶萍 | 6 | 6 | 2 | 0 | 0 | 4 | 是 | 否 |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和3次临时股东会,在出席会议前,本人都能主动通过多渠道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运作情况,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议案,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从公司规范发展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积极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决策委员会 | ||||||||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应叶萍 | 3 | 3 | 0 | 1 | 1 | 0 | / | / | / | / | / | / |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股权激励、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关邮箱等多种方式,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定期向独立董事发送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相关资料;定期邀请独立董事参加合规专题培训,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确保了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涉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邹勇坚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历,符合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董事会聘任邹勇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涉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健康,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加强与其他独立董事的沟通与协作,持续做好独立董事相关工作,严格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查与审批,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持续关注公司重点事项,继续保持优良工作作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家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叶萍2026年5月21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之十一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胤华)本人蒋胤华作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本人蒋胤华,2025年5月16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分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及律师,现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分所主任及律师,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 | 亲自出席(次)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亲自出席(次) | 是否参加年度股东会 | ||
| 蒋胤华 | 6 | 6 | 2 | 0 | 0 | 3 | 是 | 否 |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和3次临时股东会,在出席会议前,本人都能主动通过多渠道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运作情况,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议案,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从公司规范发展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积极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决策委员会 | ||||||||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蒋胤华 | 3 | 3 | 0 | 1 | 1 | 0 | 1 | 1 | 0 | / | / | / |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关邮箱等多种方式,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列席股东会时,重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定期向独立董事发送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相关资料;定期邀请独立董事参加合规专题培训,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确保了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涉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邹勇坚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历,符合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董事会聘任邹勇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涉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健康,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2026年,本人将加强与其他独立董事的沟通与协作,持续做好独立董事相关工作,严格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查与审批,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持续关注公司重点事项,继续保持优良工作作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家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胤华2026年5月21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之十二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荣建)本人俞荣建作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本人俞荣建,2025年5月16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教育领军人才。担任浙江工商大学中国链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一流课程《管理思维》负责人。创建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国际商务专委会并担任主任,兼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等重要学术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次)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亲自出席(次) | 是否参加年度股东 |
| 会议(次) | 加(次) | 会 | ||||||
| 俞荣建 | 6 | 6 | 2 | 0 | 0 | 2 | 是 | 否 |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和3次临时股东会,在出席会议前,本人都能主动通过多渠道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运作情况,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议案,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从公司规范发展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积极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决策委员会 | ||||||||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俞荣建 | / | / | / | / | / | / | 1 | 1 | 0 | 0 | 0 | 0 |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关邮箱等多种方式,听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定期向独立董事发送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相关资料;定期邀请独立董事参加合规专题培训,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与公司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确保了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涉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邹勇坚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历,符合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董事会聘任邹勇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涉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健康,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人作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加强与其他独立董事的沟通与协作,持续做好独立董事相关工作,严格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查与审批,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持续关注公司重点事项,继续保持优良工作作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家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俞荣建2026年5月21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之十三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缪兰娟)本人缪兰娟作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2025年5月16日,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本人缪兰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财政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之江饭店财务部主办会计、浙华会计师事务所部主任、浙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浙江中会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浙江新中天信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 | 亲自出席(次)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亲自出席(次) | 是否参加年度股东会 | ||
| 缪兰娟 | 1 | 1 | 0 | 0 | 0 | 1 | 是 | 否 |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在出席会议前,本人都能主动通过多渠道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运作情况,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议案,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从公司规范发展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积极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决策委员会 | ||||||||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缪兰娟 | 1 | 1 | 0 | 1 | 1 | 0 | 1 | 1 | 0 | / | / | / |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薪酬方案、提名董事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关邮箱等多种方式,听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定期向独立董事发送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相关资料;定期邀请独立董事参加合规专题培训,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及相关资料,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确保了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公司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该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且本事项提交董事会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此,本人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涉及。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能够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本人同意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十)其他事项
1、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03,171,12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对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和落实,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健康,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缪兰娟2026年5月21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之十四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轶清)本人杨轶清作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2025年5月16日,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本人杨轶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资深浙商研究专家,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曾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子报部门负责人、宋城集团董事长助理兼战略发展总监、华立集团执行董事。现任浙商博物馆馆长、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教授,浙江省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浙江省国际经济交流协会副会长、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次)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亲自出席(次) | 是否参加年度股东 |
| 会议(次) | 加(次) | 会 | ||||||
| 杨轶清 | 1 | 1 | 0 | 0 | 0 | 1 | 是 | 否 |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在出席会议前,本人都能主动通过多渠道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运作情况,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议案,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从公司规范发展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积极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决策委员会 | ||||||||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杨轶清 | / | / | / | 1 | 1 | 0 | / | / | / | 0 | 0 | 0 |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薪酬方案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通过股东会、投关邮箱等多种方式,听取了中小股东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定期向独立董事发送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相关资料;定期邀请独立董事参加合规专题培训,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确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保了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公司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该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且本事项提交董事会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此,本人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涉及。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能够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本人同意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十)其他事项
1、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03,171,12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对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和落实,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健康,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轶清2026年5月21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之十五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振芳)本人应振芳作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2025年5月16日,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本人应振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曾任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硕维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教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现任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浙江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是否连续两次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 | 亲自出席(次)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亲自出席(次) | 是否参加年度股东会 | 未参加会议 | |
| 应振芳 | 1 | 1 | 0 | 0 | 0 | 1 | 是 | 否 |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在出席会议前,本人都能主动通过多渠道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运作情况,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议案,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从公司规范发展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积极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决策委员会 | ||||||||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025年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应振芳 | 1 | 1 | 0 | / | / | / | 1 | 1 | 0 | / | / | / |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薪酬方案、提名董事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通过股东会、投关邮箱等多种方式,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定期向独立董事发送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相关资料;定期邀请独立董事参加合规专题培训,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告及相关资料,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确保了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公司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该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且本事项提交董事会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此,本人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涉及。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能够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本人同意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十)其他事项
1、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03,171,12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对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和落实,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健康,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振芳2026年5月21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之十六
关于投票表决的说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同股同权和权责平等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作如下说明:
一、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议案共七项,即: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
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6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6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到会时领取股东会文件和表决票。
三、为提高开会效率,股东(或代理人)收到股东会文件后可先行审阅议案情况。
四、股东会表决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始得通过。
五、为确保计票准确和公正,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推选一名股东(或代理人)担任计票人,一名股东(或代理人)担任监票人。
六、表决票应保持整洁,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时,股东(或代理人)投票表决;股东(或代理人)在充分审阅会议文件后,也可在领取表决票后即投票表决。表决票须用水笔填写,写票要准确、清楚。股东(或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必须签名。
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中规定的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八、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谢谢大家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