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汪小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45,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45,946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汪小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不超过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93%。上述股东减持实施时间为公告后15个交易日,减持区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2月27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汪小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045,946 | 0.64% | IPO前取得:671,184股 其他方式取得:374,762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汪小宇 | 不超过:260,000股 | 不超过:0.1593%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60,000股 | 2023/8/28~2024/2/27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汪小宇先生承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汪小宇先生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汪小宇先生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