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22  奇精机械(603677)公司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确认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212,441.79元在2024年度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销的应收账款概况

(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确认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计7,212,441.79元予以核销,上述应收账款已于2015年或2016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债务人款项性质核销金额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临沂正科电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4,794,288.994,794,288.99
2杭州东林塑胶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418,152.802,418,152.80
合计7,212,441.797,212,441.79

(二)本次核销的主要原因

1、临沂正科电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4月30日,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1391民破2-9号民事裁定书,因《临沂正科电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临沂正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正科”)破产程序。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临沂正科破产清偿后的剩余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将临沂正科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剩余

应收账款4,794,288.99元进行核销。

2、杭州东林塑胶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1日作出(2018)浙0105执322号裁定,被执行人杭州东林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东林”)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院(2018)浙0105执322号案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6月28日,杭州东林营业执照被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吊销。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杭州东林的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将杭州东林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418,152.80元进行核销。

(三)核销资产的后续管理

公司对已核销的上述应收账款建立备查账目并归档管理,防止有关责任线索灭失。

三、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宜。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0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