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证券简称:五洲新春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60,000万元?补流期限:自2026年5月1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 发行名称 | 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0,0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99,038.73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6年4月20日 |
|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 不适用 |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 发行名称 |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募集资金总额 | 54,0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53,122.35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7月20日 |
|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 2026年5月12日归还6,000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49,152股,发行价格为59.00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68.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990,387,262.91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4月20日止,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4月21日出具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6]118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90,387,262.91元,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000,000,000.00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89,900.48 | ||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进度 |
| 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70,000.00 | 8,961.18 | 8.50%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29,038.73 | 177.07 | 0.61% |
| 合计 | 99,038.73 | 9,138.25 | - |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29.850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4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39,999,993.8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31,223,484.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0号)。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6,075.57 | ||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进度 |
| 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 | 6,500.00 | 6,511.17 | 100.17% |
| 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 | 10,500.00 | 10,502.75 | 100.03% |
| 年产870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570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7,500.00 | 6,030.51 | 80.41% |
| 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注1) | 14,000.00 | 7,935.51 | 56.68% |
| 补充流动资金 | 14,622.35 | 14,623.35 | 100.01% |
| 合计 | 53,122.35 | 45,603.29(注2) | - |
注1:因风电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市场需求放缓,公司现有风电滚子产能基本能满足当前订单水平,短期继续加大投资必要性不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公司于2024年9月将“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变更为“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注2: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
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0.0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结算手续费后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870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570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506.26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如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