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650证券简称:彤程新材公告编号:
2026-030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000万元 | 91,385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71,918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64.95%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13日,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分别签订了两份《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本金分别为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华奇化工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1,385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50亿元(含内保外贷),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彤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彤程新材关于2025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彤程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其他:上市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REDAVENUEINVESTMENTGROUPLIMITED持有47.81%VirginHoldingsLimited持有13.01% |
| 法定代表人 | ZhangNing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76234181X |
| 成立时间 | 2008-06-04 |
| 注册地 | 上海 |
| 注册资本 | 61608.2970万(元)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 |
| 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除外)、橡塑制品、五金交电产品、机械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电子元件、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音像制品除外)、不锈钢材料、阀门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化工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投资咨询;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02,042 | 581,033 | |
| 负债总额 | 259,891 | 243,789 | |
| 资产净额 | 342,151 | 337,245 | |
| 营业收入 | 13,488 | 54,274 | |
| 净利润 | 8,770 | 30,846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 | 签署日期 | 担保范围 | 担保期间 | 担保类型 | 是否有反担保 |
| 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 3,000万元 | 2026年4月1日 |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 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 5,000万元 | 2026年4月13日 |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的必要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1,918万元,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9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