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5月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须知
三、股东会审议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1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3 |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4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会议议程:
1、董事长吴桂谦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2、董事会秘书张晨先生宣读会议须知
3、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情况
4、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5、宣读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议案1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议案2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议案3 |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议案4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股东会表决时,由推举的计票人和监票人进行统计并宣布结果;
7、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8、参会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等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名;
9、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见证意见;
10、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1、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人员准时签到参会,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股东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4、公司召开股东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报告人向股东会做各项议案的报告,之后股东对各项报告进行审议讨论,股东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见或问题,由股东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最后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5、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股东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其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同意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在“反对”栏内打“√”,放弃表决权时在“弃权”栏内打“√”。投票时按秩序投入表决箱内,由一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独立董事参加监票和清点。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
第五届董事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蔡少河先生、王锦武先生、陈雄辞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54,170.3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493,598.5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4,105,710.08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0,200,764.81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且综合考虑外部行业环境、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运行,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鉴于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公司2025年度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为加强公司在行业周期中的风险抵御能力,优化公司资金结构,保障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发展,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期发展规划。
未来,公司将坚守主责主业,多措并举抓好降本增效,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效率,通过改善经营业绩以提高股东回报,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主动提高公司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议案三: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宁宇妮,注册会计师,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注册会计师,202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谭灏,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灏近三年均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合计人民币212万元,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同比2024年度未发生变动。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的审计工作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华兴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的执业态度,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按时高效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其审计程序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充分体现了审计工作的专业性与严谨性。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议案四: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及制订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2025年度税前薪酬(万元) |
| 1 | 吴桂谦 | 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 74.20 |
| 2 | 郑清英 | 董事 | 43.54 |
| 3 | 张伟 | 董事、财务总监 | 62.20 |
| 4 | 张晨 | 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65.69 |
| 5 | 曹海磊 | 副总经理 | 62.20 |
| 6 | 蔡少河 | 独立董事 | 6.00 |
| 7 | 陈雄辞 | 独立董事 | 6.00 |
| 8 | 王锦武 | 独立董事 | 6.00 |
| 合计 | 325.83 | ||
注: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已于2025年
月届满,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本次换届选举前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2025年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的考核要求和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以固定津贴发放。
二、2026年度薪酬情况
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主要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履职固定津贴为税前6万元/年。
(2)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薪酬构成及比例、发放方式等,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薪酬构成及比例、发放方式等,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