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清源股份(603628)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及调查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刘宗柳、郭东、贾春浩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