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17 日以现场口头通知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公司全体 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姚成志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5 名,实际出席董事5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同日披露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