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 权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 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4 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并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2、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至2026 年5 月6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 天。公司员工如有异议可通过 电话、电子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 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 文件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并且均为公司(含 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术)人员。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前述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此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