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7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15,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13.64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1,370.20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6586% |
实际回购金额 | 10,017.2352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27元/股~8.66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2024年2月29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含)-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3.64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回购数量为733.14万股-1,099.71万股,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3月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2025年2月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3,7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586%,回购最高价格8.6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6.27元/股,回购均价7.3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17.235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股份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情况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4年11月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02,000,000股股票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成交,竞买人为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成交价格为803,620,000元人民币。2024年12月10日,上述股票完成过户登记,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现任控股股东。2024年12月10日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360,000 | 1.23 | 3,090,000 | 0.6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12,290,649 | 98.77 | 512,290,649 | 99.4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13,702,000 | 2.66 |
股份总数 | 518,650,649 | 100 | 515,380,649 | 100 |
注:本次回购前后总股本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系如下原因: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员工离职及不符合解锁条件的3,270,000股股票。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的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