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ST沐邦股票代码:6033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郑煜东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郑煜方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遗产继承)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备查文件 ...... 9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郑煜东、郑煜方 |
| 上市公司、公司、*ST沐邦 | 指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98)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金平区法院 | 指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的占比数据均以公司当期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报告书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姓名:郑煜东
、性别:男
3、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405081991********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郑煜方
2、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405081991********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郑煜东先生、郑煜方先生系郑庆祥先生的婚生子,信息披露义务人郑煜东先生与信息披露义务人郑煜方先生系兄弟关系。
三、其他相关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因郑庆祥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由其子女继承所致。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的本公司权益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ST沐邦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郑煜东先生、郑煜方先生均未持有*ST沐邦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郑煜东 | - | - | 11,000,000 | 2.54% |
| 郑煜方 | - | - | 11,000,000 | 2.54% |
| 合计 | - | - | 22,000,000 | 5.07% |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庆祥先生因病逝世,其生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郑庆祥先生法定继承人已就继承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相关案件已经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并出具《民事调解书》((2026)粤0511民初2024号),相关股份已于2026年
月
日完成司法继承过户,致使继承人郑煜东、郑煜方法定推定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且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股份司法继承事项受让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郑煜东先生、郑煜方先生均未持有*ST沐邦股份,不存在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ST沐邦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6)粤0511民初2024号);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以上文件备置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______________
(郑煜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______________
(郑煜方)签署日期:
2026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东阳大道18号 |
| 股票简称 | *ST沐邦 | 股票代码 | 60339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郑煜东、郑煜方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郑煜东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郑煜方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郑煜东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1,000,000股持股比例:2.54%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郑煜方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1,000,000股持股比例:2.54%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______________
(郑煜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______________(郑煜方)签署日期: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