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泰生物: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或“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44人,实际出席持有人44人,代表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5,399.82万份,占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设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本次设立的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5,399.8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现根据《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选举邱子欣先生、赵义勇先生、陈淏先生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邱子欣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399.8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提请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或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表持有人行使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4)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表员工持股计划签署相关协议、合同文件;
(5)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
(9)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应当由持有人会议决策事项外的其他事
项;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本授权自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表决结果:同意5,399.8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