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农生物: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
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3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2年12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原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
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2月11日止。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2年12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
鉴于上述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2月11日止。
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其他授权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