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徐莉萍)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在2024年度内勤勉尽责行使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义务。我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历次会议的相关审议事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基于我的独立判断主动发表专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在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徐莉萍,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湖南大学企业并购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曾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现任湖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长沙市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曾任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现任湖南省致公党财金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兼职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数量未超过3家。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2024年度6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3次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会议及3次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会议。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认知,独立性的基本原则,经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的沟通和了解,本着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本人担任了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并为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勤勉尽责,确保历次定期报告、审计机构续聘、薪酬议案的审议流程、内容格式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形。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会同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年审签字会计师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财务和业务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本人高度关注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依照境内外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或者风险,要及时与独立董事和公司管理层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召开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本人以公司嘉宾代表身份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都是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互动交流的良好渠道,认真听取投资者提出的公司发展建议和意见,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回购股全部用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相关方案的制定、审批和执行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考核指标的执行也结合了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
(六)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提名委
员会的资格审查,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经商讨,一致同意将聘任余美玲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会议审议。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规和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课程,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
(八)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新能源智能充电站的交流学习,通过充电站负责人的讲解和汇报,现场的参观,比较全面和详细地了解了公司发展综合能源补给站点的发展战略和落地执行情况。同时,也参与了与公司管理层交流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的研讨会,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建议。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核查和了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能够积极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
(二) 聘请审计机构的情况
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 现金分红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了现金分红,实现了对所有投资者的有效、直接的回馈。2023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也较好的考虑公司目前的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需要和中长期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审议程序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 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前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未发现有违规行为,本人也进行了审阅和审查,同意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
(五)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建立了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并且在流程体系里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方向,认真审阅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规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莉萍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