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家居: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宗旨,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对外担保及内部控制等事项的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一、2024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决议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18日 |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事项的议案》 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2、《关于计提大额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5月7日 |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提名张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提名张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3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5月24日 |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4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9月20日 |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决议 |
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6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7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10日 |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
二、2024年度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以及定期报告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有效并得到严格执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2024年无关联交易行为,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4、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担保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的管理和登记、备案工作,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正式取消监事会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的相关职责。
在上述治理架构调整前,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审慎行使好监督职能,重点围绕公司治理、财务监管、内部控制体系、投资理财、信息披露、股东回报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监事会也会加强学习,及时适应监管政策的新变化,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