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01  梅轮电梯(603321)公司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同意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405 号)核准,同意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2,049,469 股并于2025 年7 月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发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梅轮电 梯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指定黄杰、王可担任该次发行的保荐代 表人,持续督导至2026 年12 月31 日止。

近日,公司收到浙商证券发来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浙江梅轮电梯 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由于保荐代表人黄杰先生工作变动原因, 不再负责梅轮电梯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浙商证券决定由 保荐代表人朱庆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黄杰先生继续履行对梅轮电梯持续督导的 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变更后,梅轮电梯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可女士、朱庆锋先生,持续督 导期限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黄杰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 日

附件:朱庆锋先生简历

朱庆锋,2017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保荐代表人和非执业注 册会计师资格,曾负责或参与项目主要包括:曼卡龙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项目、汇隆新材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项目、园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项目、曼卡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项目、宁波远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