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6-05-14  联翔股份(603272)公司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

目录

会议须知 ...... 3

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5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20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3

议案六: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4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 25

议案八: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 26

听取事项: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8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将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四、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件按股东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五、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

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不能重复投票。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七、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食宿、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4时00分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出席人员:全体股东列席人员: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卜晓华会议议程:

一、参会股东(股东代表)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四、由主持人指定人员宣读以下议案,由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发言讨论:

(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八)《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五、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个人述职报告

六、审议表决前述议案;

七、计票人及监票人统计表决票;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决议;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十二、会议结束。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

议案一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根据公司董事会2025年工作情况,公司组织编写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结回顾了2025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2025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等,并依据经济形势和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明确了公司董事会2026年的思路及重点工作,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严格执行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贯彻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建言献策。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和行业发展形势,统筹谋划,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1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会议事项表决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3.311、《关于对外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部通过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4.81、《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4.27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全部通过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会议事项表决情况
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9、《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3、《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15、《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16、《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18、《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19、《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2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6.23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全部通过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8.27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全部通过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会议事项表决情况
4、《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10.28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11.151、《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2、《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全部通过
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11.271、《关于公司部分厂房对外出租的议案》全部通过
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12.1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10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12.29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7、《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8、《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9、《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1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二)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6次股东会会议,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5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会议事项表决情况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1.15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全部通过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4.251、《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部通过
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5.22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6、《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0、《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5.9.16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2、《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6、《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7、《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全部通过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会议事项表决情况
8、《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11.181、《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全部通过
6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2025.12.29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全部通过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5年,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立足战略规划,强化内部管理,开拓市场渠道,优化资本平台。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完成营业收入

1.4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4.88万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5年初,公司制定了当年度发展战略方案,在把握自身优势,认清市场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为公司新一年度的发展目标指明了方向。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水平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股东会,

次董事会会议。

(三)认真履行信披义务,严格杜绝内幕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管理,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强化公司保密和合规意识,切实防范内幕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内部信息使用人的登记与管理,确保公司内幕

信息的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况。

(四)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十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持续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通过举办投资者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平台互动以及公开邮箱问答等多种途径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解答社会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组织参与相关后续培训,进一步提升董事尽职履职意识和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类培训。通过培训,公司董事进一步地全面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基本要求,掌握最新法律知识和完整法规框架,树立风险意识、创新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提升董事的管理、监督水平。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的职责。

(一)规范运作,防范内控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完善公司内控体系规范建设,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重视与投资者关系,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证券监管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E互动平台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合规意识公司将按照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合规履职培训,不断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逐步提升依法履职意识,进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议案二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为进一步回报全体股东,公司现拟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073,409.8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448,753.40元,2025年末,母公司年末可分配利润为136,473,810.27元。

鉴于公司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公司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一、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万元整(含税)/人,分两次支付。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备注
卜晓华董事长、总经理47.65
王娟董事、副总经理41.24
唐庆芬董事、董事会秘书24.95
陈叶凤董事20.10
周红芳董事、财务负责人38.25周红芳女士薪酬为其于2025年在本公司担任董事与高管期间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
陆国华董事0陆国华先生薪酬为其于2025年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
刘华独立董事7.00
陶荣生独立董事7.00
彭昕独立董事0彭昕先生薪酬为其于2025年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
彭小红(离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40.00彭小红女士薪酬为其于2025年在本公司担任董事与高管期间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
田鹰(离任)董事0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它职务,不领取薪酬
王宏宇(离任)独立董事7.00王宏宇先生薪酬为其于2025年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
合计/233.19/

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073,409.8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11,448,753.40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的2025年度薪酬总额和人均薪酬不高于2024年度薪酬总额和人均薪酬。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绣家居”)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以保证领绣家居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以保证领绣家居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联翔股份领绣家居100%21.72%05,000万元9.29%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注:上表最近一期数据为相关方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法定代表人陶海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325608559D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6日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
注册资本5,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640.576,308.97
负债总额1,574.711,370.02
资产净额5,065.874,938.96
营业收入2,755.96141.76
净利润116.70-126.91

注:上表最近一期数据为相关方2026年

日的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障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7亿元综合授信额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项下的单笔业务不再另行决议。

关于上述授信事项,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针对前述授信事项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及其项下的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授信手续。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议案六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议案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确认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确认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议案八

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的部分场地用途,将该项目部分场地对外出租,有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

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具体情况“年产

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为20,000.00万元。截至2025年

日,该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347.1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

76.74%。

(二)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原因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阶段性承压,新房交付量下滑、二手房交易活跃度降低,墙布行业的核心需求来源阶段性受到抑制。同时,消费结构呈现分化特征,消费者阶段性减少或延迟家居装修的非刚需支出,墙布作为家装重要材料,市场需求增长随之放缓,导致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场地出现暂时性闲置。鉴于上述情况,为合理有效地配置募投项目场地资源,减少场地闲置,增加现金收入,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公司拟将“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项目”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

综上,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主要系公司综合下游行业需求与消费结构分化的影响,适当暂时调整“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以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有效举措。

三、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暂时调整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有助于提高投资效率,降低综合成本;同时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减少场地闲置,有利于提升募投项目场地的资源配置效率,增加现金收入。此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听取事项: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报告请各位股东予以听取。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