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3年7月12日通过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绍柏先生、卓勇先生、黄小芬女士、刘羽先生、邓利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卓军女士、独立董事贺强先生、周国云先生、曹春方先生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9)。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