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查股网  2026-08-28  新凤鸣(603225)公司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3225公司简称:新凤鸣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6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凤鸣60322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剑飞吴耿敏
电话0573-885196310573-88519631
办公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履祥路501号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履祥路501号
电子信箱xfmboard@xfmgroup.comxfmboard@xfmgroup.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66,055,766,041.4156,774,343,638.2456,774,343,638.2416.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778,986,903.6417,969,016,679.3117,969,016,679.3121.2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40,691,469,824.0033,490,782,897.9233,491,126,598.0221.50
利润总额1,671,887,306.11801,654,989.95802,901,999.97108.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8,899,646.49708,249,409.44709,180,340.26103.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21,911,623.74660,247,158.75660,247,158.75130.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8,219,389.94-540,648,077.28-530,423,966.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124.014.04增加3.1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10.480.4889.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90.470.4789.36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1,50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庄奎龙境内自然人20.12337,521,813
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70263,435,789
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16153,679,680
屈凤琪境内自然人6.06101,716,738
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2437,631,602
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335,703,360
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1.0217,118,640
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0.9916,592,28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52组合其他0.9215,390,5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其他0.8013,421,22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为庄奎龙控制的企业,屈凤琪为庄奎龙妻子,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和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为庄奎龙与屈凤琪之子庄耀中控制的企业,庄奎龙、屈凤琪和庄耀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