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223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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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2 ......3
议案一: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5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安排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9 月10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出席者:2026 年9 月3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经参会登记后出席会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议程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3、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4、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5、现场投票表决及股东发言。
6、宣读现场投票统计结果。
7、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8、律师宣读律师现场见证意见。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本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 证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 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各股东请将证明文 件放于会议桌上,便于现场见证律师查验,并将相关证明文件随同表决票一同提 交。
二、股东会设会务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在股东会召开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董事 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其他人员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 (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遵循公司会议规 定,由公司统一安排,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发言询问,发言时应先报告 所持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 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六、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将通过 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 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 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在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现场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股东以其所持有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 票中每项议案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 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作。
七、本次会议由现场推举的计票、监票人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
八、与会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和安全。为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议案一: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公司拟在2026 年度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 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 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每期(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 保),计划签署3 年,保险合同每年签署。
二、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购买该项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选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保险条款,签 署相关投保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3 年保险期限内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 相关事宜。上述授权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即时生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