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6  恒通股份(603223)公司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87,301,21840.23
2刘振东114,686,68416.06
3宋建波31,575,6494.42
4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金玉6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9,170,7992.68
5于江水11,643,5961.63
6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恒通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第一期员工持股单一资金信托7,420,8891.04
7韩佳颖5,194,7400.73
8侯瑞富5,009,6680.70
9吕廷成4,611,9880.65
10隋信朋3,580,0880.50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南山集团有限公司126,304,57217.69
2刘振东114,686,68416.06
3宋建波31,575,6494.42
4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金玉6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9,170,7992.68
5于江水11,643,5961.63
6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恒通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第一期员工持股单一资金信托7,420,8891.04
7韩佳颖5,194,7400.73
8侯瑞富5,009,6680.70
9吕廷成4,611,9880.65
10隋信朋3,580,0880.50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