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洋发展: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镇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镇洋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证券代码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 113681 | 镇洋转债 | 可转债转股复牌 | 2026/5/22 | 2026/5/25 |
本次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6年
月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
月
日)期间,“镇洋转债”将停止转股,2026年
月
日起恢复转股。
?调整前转股价格:11.2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10.95元/股?“镇洋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6年5月25日
一、可转债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8号)同意注册,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60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8号文同意,公司6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镇洋转债”,债券代
码“113681”。“镇洋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9年12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74元/股,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11.20元/股。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1、根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2、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34,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2元(含税),以此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2,613,6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和《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镇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镇洋转债”转股价格由11.74元/股调整为11.46元/股。
3、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34,805,7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5元(含税),以此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5,223,525.0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和《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镇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镇洋转债”转股价格由11.46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
4、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41,972,3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以此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0,493,088.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镇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仅派送现金股利,不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
=P
-D。根据上述规定,“镇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11.20元/股调整为10.9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镇洋转债”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停止转股,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