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180证券简称:金牌家居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5月
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目录
一、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3
二、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5
三、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7
议案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议案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2议案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3议案4:《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5议案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6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
案》…………………………………………………………………17议案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20议案8:《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21议案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22议案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3听取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4
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一)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股东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牌家居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
四、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画“√”表示,多选或
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五、本次股东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股东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本次股东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七、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
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二)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14时00分会议地点: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集和路190号公司会议室会议主持人:温建怀董事长或其他合法主持人见证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提请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4:《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薪酬
方案的议案》议案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议案8:《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议案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议案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听取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推选现场计票、监票人。
五、现场股东投票表决并计票。
六、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交流。
七、休会,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
八、复会,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1: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规范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5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定制家居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周期,行业下行压力明显。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市场新增需求显著收缩,行业整体增长动能不足;叠加行业价格竞争日趋激烈,渠道碎片化、多元化,行业整体盈利空间受到挤压,企业经营压力普遍加大。面对复杂严峻外部市场环境,公司在董事会的战略引领下,秉持“长期、理性的乐观主义”,以坚定的战略定力持续推进新零售、家装、精装、海外“四驾马车”协同发展,并于2025年完成战略升级,构建形成以“一体两翼四引擎”为核心的“大飞机”业务战略模型,为穿越行业周期、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锚定了清晰方向。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071.16万元,同比减少5.01%,经营规模整体保持稳健,表现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同期实现净利润
0.22亿元,同比下降89.02%,相比营业收入出现大幅度的下降,主
要受以下因素影响:1)受房地产市场下行、终端需求偏弱及行业市场价格竞争加剧影响,营业收入有所减少,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盈利空间收窄。2)公司着眼长期发展,坚定对新零售、海外业务及飞流AI等未来增长引擎的战略性投入,相关前期投入短期内对利润形成阶段性影响,但为公司把握未来发展机遇、构筑长期核心竞争优势奠定了坚实基础。3)公司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产生的费用化利息,以及新建成都基地、红安极致供应链工厂以及海外卫星工厂形成的折旧和其他费用增加,也给公司利润带来阶段性影响。分渠道看:1)新零售渠道:新零售战略布局成效加快显现,实现营收18.44亿元,同比增长4.38%,成为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支撑。2)家装渠道:涵盖零售家装、整家大家居及家装直供业务,实现营收7.99亿元,同比增长约26%。3)海外渠道: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贸易壁垒持续存在的背景下,实现营收2.97亿元,同比下降
11.27%,主要原因是受美国关税政策影响,客户观望情绪明显、订单节奏放缓,造成美国区域业务出现阶段性承压,对海外业绩形成暂时性拖累;除美国市场外,澳洲、加拿大、东南亚等其他海外重点市场均实现正增长,市场多元化布局成效逐步显现。4)精装渠道: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实现营收10.11亿元,同比下降18.60%,短期仍面临承压。随着新渠道布局的持续推进和红安极致供应链工厂的投产,公司供应链优势与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将为精装业务后续突破提供坚实保障。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章程以及规则制度拟定修订等重要事项。所有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各位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忠实、勤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二次临时股东会和一次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等各类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通过业绩说明会、策略会、电话交流会、接待调研、上证E互动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常态化沟通交流,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同时发布ESG报告,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传递公司的长期价值主张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部重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等文件143份,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持续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环境情形。
三、2026年主要经营计划2026年是公司2030愿景新三年(2024—2026)的收官之年,也是从“夯实基础”迈向“全速进击”的关键一年。公司将以“大飞机”业务战略模型为引领,持续聚焦深耕“零售、家装、精装、海外”四驾马车,进一步强化四大业务板块增长矩阵;以人工智能赋能与组织效能提升为驱动,深化资源整合与战略协同,不断提升经营质量,努力冲刺全年目标、为公司中长期战略落地奠定基础。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2: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3: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80,891.8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19,892,017.82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后,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4,257,14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642,538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152,614,602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261,460.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9.7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2、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4: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审计执业资格,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5: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6: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执行情况
公司已在《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5年度内的薪酬情况、薪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等,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及“(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任职的全体董事(含职工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在公司任职且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及考核,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担任董事职务的薪酬或津贴。
3、在公司任职且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担任董事职务的薪酬或津贴。
4、公司非独立董事顾金成领取固定津贴,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除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顾金成外,公司其余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3、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挂钩,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及个人工作业绩综合评估确定。公司依据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开展季度、年度考核,并遵循审慎原则结算发放,同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结算支付。
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7: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牌公司”)、成都金牌厨柜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牌公司”)、金牌厨柜澳洲有限公司(GoldenhomeAustraliaPty.Ltd.,以下简称“澳洲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江苏金牌公司、成都金牌公司承载公司主营产品的重要生产任务,澳洲子公司承载澳洲市场开拓任务。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开展,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牌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成都金牌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澳洲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00万澳元(折合约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金融机构及对应的担保金额由江苏金牌公司、成都金牌公司、澳洲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决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8:
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推动工程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工程代理商的共赢,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为符合条件的工程代理商在销售公司产品时,为其向客户开具的投标、预付款、履约、质量等保函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保证金质押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在前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工程代理商、客户要求决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约时间,具体担保情况以公司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文件为准,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信托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1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商业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商业银行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指定人士签署上述与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金牌家居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听取报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陈瑞)
2025年,本人作为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出生,博士。曾任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助理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市场学系副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金牌家居独立董事,欣贺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陈瑞 | 是 | 13 | 13 | 0 | 0 | 0 | 否 | 3 |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5年度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共组织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了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对2025年度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
话、邮件等方式了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等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情况2025年,本人参加了公司股东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积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股东会会议前,公司能够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日常和本人保持紧密沟通,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与参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通过审查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均发表了书面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
公司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人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现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九)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还按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红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在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陈瑞2026年5月21日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人:崔丽丽)
2025年,本人作为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崔丽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博士。曾任上海市互联网经济咨询中心分析师,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数字经济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金牌家居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崔丽丽 | 是 | 13 | 13 | 3 | 0 | 0 | 否 | 3 |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5年度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共主持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对2025年度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了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同时,结合自身专
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等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5年,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情况2025年,本人参加了公司股东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积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股东会会议前,公司能够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日常和本人保持紧密沟通,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与参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通过审查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均发表了书面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人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现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九)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还按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红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在维护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崔丽丽2026年5月21日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朱爱萍)
2025年,本人作为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朱爱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2月出生,博士,注册会计师。曾任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现任集美大学财经学院数字经济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金牌家居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朱爱萍 | 是 | 13 | 13 | 0 | 0 | 0 | 否 | 3 |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5年度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组织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对2025年度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了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
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等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多次组织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情况2025年,本人参加了公司股东会及业绩说明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积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股东会会议前,公司能够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日常和本人保持紧密沟通,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与参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通过审查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均发表了书面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
公司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人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现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九)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还按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红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在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朱爱萍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