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龙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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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ShenglongAutomotivePowertrainSystemCo.,Ltd.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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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9
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10
关于预计2026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 20
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23
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28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29
关于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31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产品用于理财的议案 ...... 33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6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41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4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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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14:00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
号公司技术中心四楼会议室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力成先生
一、会议签到,发放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三、会议审议下列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宣读人 |
| 1 |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张勇 |
| 2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乐安娜 |
| 3 | 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乐安娜 |
| 4 | 关于预计2026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 乐安娜 |
| 5 | 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乐安娜 |
| 6 | 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乐安娜 |
| 7 | 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乐安娜 |
| 8 | 关于2026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 乐安娜 |
| 9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产品用于理财的议案 | 乐安娜 |
| 10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乐安娜 |
| 11 |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乐安娜 |
| 12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黄红亮 |
| 13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 黄红亮 |
四、听取独立董事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五、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六、对大会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收集表决票并计票,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会决议
九、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董事长宣布股东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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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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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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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科学决策和战略管理作用;勤勉尽职,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决定;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工作情况和2026年工作计划重点汇报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488.02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3.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21,140.77万元,由盈转亏。
二、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日常履职情况
(一)2025年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审议通过议案34项,全部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审慎决策,并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
各次董事会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5年4月25日 | 1、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圣龙股份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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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10、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1、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2、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13、关于预计2025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14、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15、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6、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17、关于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1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9、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1、关于新设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议案22、关于制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23、关于签订圣龙新能源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24、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5、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5年7月11日 | 1、《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指定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5年9月3日 | 1、圣龙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关于追加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4、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5年10月17日 |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5年10月29日 | 1、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追加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二)2025年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秉持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2025年公司共召集、召开2次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5年5月28日 | www.sse.com.cn | 2025年5月29日 | 详见《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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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年12月11日 | www.sse.com.cn | 2025年12月12日 | 详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议事职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保障。2025年五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战略决策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次。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法依规出具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建言献策,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独立董事对2025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三会决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披露文件。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严把信息披露关,保证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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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举办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接待实地调研等途径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
五、2026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6年,公司董事会继续秉持团结奋进、勤勉尽责的作风,针对宏观形势的不利挑战,努力实现董事会工作目标,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利益,主要工作:
1、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并切实执行每一项决议,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规范性、透明度。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也将根据相关议事规则召集、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尽职开展相关工作。
2、公司治理方面。
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体系,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构建高效的沟通决策机制,促进公司规范高效运作。
3、履职培训方面。
将合规培训常态化,不断提升公司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认真组织、参加相关交易所、证监局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自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将认真贯彻监管机构保护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和指示精神,基于企业内在价值,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层次的市场沟通机制,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积极为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条件将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将行业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策略等有效传递给投资者;同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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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的合理化建议转化为董事会、股东会的决策和管理层的执行,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有效增进公司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树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进一步践行证监会“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坚持“尊重、主动、充分、持续”的原则,切实维护投资者的“三权”,落实推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在新的一年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切实维护各方相关者的利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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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1,407,669.9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274,571.34元。
经董事会决议,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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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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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4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陶胜文、万伟军表决通过(余卓平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共计9名董事,其中关联董事罗玉龙、罗力成、陈雅卿、黄红亮、杜道峰、张文昌、余卓平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其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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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圣龙理研新能源(宁波)有限公司 | 450.00 | 129.16 | 业务需求减少 |
|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600.00 | 215.72 | 业务需求减少 | |
| 宁波市甬行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0.57 | ||
| 埃美圣龙(宁波)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 | 66.15 | 业务需求改变 | |
| 宁波沃弗圣龙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50.00 | - | ||
| 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科创功能平台有限公司 | 50.00 | - | ||
|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50.00 | 0.55 | ||
| 圣龙新能源(襄阳)有限公司 | 250.00 | - | 业务需求改变 | |
| 小计 | 1,955.00 | 412.13 | ||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圣龙理研新能源(宁波)有限公司 | 400.00 | 217.38 | |
|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1,500.00 | 1,348.69 | ||
| 宁波市甬行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7.15 | ||
| 南昌济铃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4.45 | ||
| 小计 | 1,920.00 | 1,577.67 | ||
| 向关联人出租 | 圣龙理研新能源(宁波)有限公司 | 50.00 | 0.78 | |
|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130.00 | 12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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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甬行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00 | 2.26 | |
| 宁波沃弗圣龙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50.00 | 29.30 | |
| 小计 | 239.00 | 160.83 | |
| 向关联人承租 |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400.00 | 230.57 |
| 埃美圣龙(宁波)机械有限公司 | 300.00 | 288.90 | |
| 小计 | 700.00 | 519.46 | |
|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7,274.00 | 7,208.65 |
| 小计 | 7,274.00 | 7,208.65 | |
| 其他 |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500.00 | - |
| 小计 | 500.00 | - | |
| 合计 | 12,588.00 | 9,878.75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圣龙理研新能源(宁波)有限公司 | 450 | 18.75% | 16.25 | 129.16 | 31.34% | |
|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700 | 29.17% | 85.23 | 215.72 | 52.34% | ||
| 宁波市甬行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50 | 14.58% | - | 0.57 | 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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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美圣龙(宁波)机械有限公司 | 350 | 14.58% | 7.22 | 66.15 | 16.05% | |
| 宁波沃弗圣龙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0 | 8.33% | - | - | 0.00% | |
| 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科创功能平台有限公司 | 50 | 2.08% | - | - | 0.00% | |
|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50 | 2.08% | - | 0.55 | 0.13% | |
| 圣龙新能源(襄阳)有限公司 | 250 | 10.42% | - | - | 0.00% | |
| 小计 | 2,400 | 100% | 108.70 | 412.13 | 100% | |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圣龙理研新能源(宁波)有限公司 | 400 | 20.30% | 22.25 | 217.38 | 13.78% |
|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1,500 | 76.14% | 228.86 | 1,348.69 | 85.49% | |
| 宁波市甬行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1.02% | - | 7.15 | 0.45% | |
| 南昌济铃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0 | 2.54% | 5.83 | 4.45 | 0.28% | |
| 小计 | 1970 | 100% | 256.93 | 1,577.67 | 100% | |
| 向关联人出租 | 圣龙理研新能源 | 50 | 6.17% | 1.17 | 0.78 | 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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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有限公司 | ||||||
|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700 | 86.42% | 103.48 | 128.49 | 79.89% | |
| 宁波市甬行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 | 1.23% | - | 2.26 | 1.41% | |
| 宁波沃弗圣龙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50 | 6.17% | 7.32 | 29.30 | 18.22% | |
| 小计 | 810 | 100% | 111.98 | 160.83 | 100% | |
| 向关联人承租 |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500 | 52.63% | 53.78 | 230.57 | 44.39% |
| 埃美圣龙(宁波)机械有限公司 | 450 | 47.37% | 73.10 | 288.90 | 55.61% | |
| 小计 | 950 | 100% | 126.88 | 519.46 | 100% | |
|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15,000 | 100% | 3,419.43 | 7,208.65 | 100% |
| 小计 | 15,000 | 100% | 3,419.43 | 7,208.65 | 100% | |
| 其他 |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500 | 100% | - | - | |
| 小计 | 500 | 100% | - | - | ||
| 合计 | 23,080 | 4,018.09 | 9,87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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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类型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范围 | 关联关系 |
| 埃美圣龙(宁波)机械有限公司 | 宁波 | 罗力成 | 有限责任公司 | 11,500万人民币 | 地(水)源热泵机组、冷(热)水机组、空调末端产品、热泵热水机及相关制冷供暖设备的研发、制造,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系统集成、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小型发动机(除汽车、摩托车发动机),环保设备,园林机械,铝铸件及机械配件,消防设备零部件的制造、加工;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圣龙集团全资子公司 |
| 宁波沃弗圣龙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宁波 | 罗玉龙 | 有限责任公司 | 600万美元 | 环境科学技术的研发;供暖、通风、空调及冷冻设备,电工和水管设备,与前述设备有关的附件和控制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安装和售后服务;提供设计和安装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 圣龙集团全资子公司 |
|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宁波 | 王月宏 | 有限责任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圣龙股份参股子公司 |
| 圣龙理研新能源(宁波)有限公司 | 宁波 | 张文昌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3,000万元人民币 |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新 | 圣龙股份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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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宁波市甬行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 | 杜道峰 | 有限责任公司 | 6,000万元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圣龙集团子公司 |
| 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科创功能平台有限公司 | 上海 | 余卓平(注1) | 有限责任公司 | 6,730万人民币 | 从事智能型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其零部件、检测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气设备、汽车检测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独立董事余卓平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
|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上海 | 陈忠益 | 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万元(人民币) | 认证服务,机动车、工业机械、农用机械的整机及其零部件的认证、检测试验、验货,检测技术研究,质量管理,计量检定,从事机动车及非道路车辆技术、机械设备技术、检测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独立董事余卓平担任该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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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转让,从事机动车、机械设备、检测设备质量的技术检测,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机械设备、检测设备的维修(除特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圣龙新能源(襄阳)有限公司 |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 | 黄红亮 | 有限责任公司 | 57,000万人民币 | 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节能管理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 控股股东圣龙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董事黄红亮、罗玉龙担任该公司董事长、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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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限制的项目) | ||||||
| 南昌济铃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刘华 | 有限责任公司 | 1,480.77万人民币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软件开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本公司独立董事余卓平先生持有南昌济铃大股东南昌增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61%的股权,即余卓平间接持有南昌济铃7.04%的股权。 |
注1:余卓平未持有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科创功能平台有限公司的股份。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埃美圣龙(宁波)机械有限公司 | 5,634.79 | 5,187.36 | 878.05 | 171.55 |
| 宁波沃弗圣龙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344.66 | -745.05 | 2,218.23 | 17.77 |
| 宁波市甬行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384.88 | 3,286.03 | 806.18 | -156.11 |
| 圣龙新能源(襄阳)有限公司 | 21,374.08 | 19,183.98 | 3,764.26 | -5,210.63 |
|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11,915.43 | 4,162.77 | 7,520.17 | -973.74 |
| 圣龙理研新能源(宁波)有限公司 | 2,064.02 | 1,902.82 | 206.74 | -424.94 |
| 南昌济铃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201.58 | 4,896.95 | 3,133.80 | -1,388.54 |
三、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是: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
/
四、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关联交易价格也遵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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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4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余卓平、陶胜文、万伟军表决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日常存、贷款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2、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罗力成对该议案回避,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该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2,557.31万元,应付票据余额为16,904.05万元。本期取得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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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活期存款利息收入14.07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27.31万元。
(三)2026年关联银行业务预计金额和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2026年度预计金额 |
| 鄞州银行 | 存款余额 | 不超过4亿元 |
| 贷款余额 | 不超过4亿元 |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鄞州银行:
(一)交易对方关联关系:
鉴于:
公司董事长罗力成先生于2021年8月起兼任鄞州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与鄞州银行为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144417235R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注册地址(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88号
注册资本:286833.97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外汇业务;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工程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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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业务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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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适应圣龙股份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就2026年度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2026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2026年度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 公司 | SLW | 100% | 99.02% | - | 4.00 | 7.71% |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 | 否 | 否 |
| 圣龙智能 | 100% | 79.08% | 1.14 | 6.00 | 50.11% | 否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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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龙五湖 | 100% | 117.41% | 0.52 | 2.00 | 11.56% | 案之日止 | 否 | 否 |
注: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公司净资产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
上述担保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一)被担保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名称 | 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12MA291T1Q2R |
| 成立时间 | 2017年6月14日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宝涵路15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罗力成 |
| 注册资本 | 21,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部件、机械配件、五金工具的研发、制造、加工、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汽车零部件、机电设备、五金工具、金属材料、机械配件、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水暖器材、皮革制品的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与公司关系 |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财务指标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8,558.92 | 68,013.19 |
| 负债总额 | 54,218.12 | 52,937.17 |
| 净资产 | 14,340.80 | 15,076.02 |
| 财务指标 | 2025年1-12月(经审计) |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9,970.33 | 8,117.66 |
| 净利润 | -4,122.06 | 735.22 |
/
(二)被担保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名称 | SLWAutomotiveInc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成立时间 | 2009年10月 |
| 住所 | 美国俄克拉荷马萨利松镇 |
| 法定代表人 | 罗力成 |
| 注册资本 | 700美元 |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加工、研发及销售 |
| 与公司关系 |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财务指标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6,458.26 | 28,117.91 |
| 负债总额 | 26,199.34 | 26,448.38 |
| 净资产 | 258.92 | 1,669.58 |
| 财务指标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54,243.48 | 15,682.27 |
| 净利润 | -9,868.64 | 1,422.88 |
(三)被担保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名称 | 宁波圣龙五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503050134840U |
| 成立时间 | 2012年7月18日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中车产业园宝涵路15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罗力成 |
| 注册资本 | 95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动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
/
|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与公司关系 |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财务指标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7,195.95 | 17,130.33 |
| 负债总额 | 20,190.33 | 20,196.69 |
| 净资产 | -2,994.37 | -3,066.36 |
| 财务指标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0,078.06 | 3,819.90 |
| 净利润 | -3,347.84 | -71.99 |
二、被担保母公司基本情况
| 序号 | 公司全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资产负债率% | 担保额度(亿元) |
| 1 |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23,641.19万人民币 | 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加工、研发及销售 | 25.62% | 12.00 |
| 合计 | 12.00 |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上述担保系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信用情况良好,经营较为稳健,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信用情况良好,经营较为稳健,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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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455.24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4.42%,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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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上述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最高额度前提下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所拥有的资产可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融资。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文件及相关融资合同。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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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目前公司与公司美国全资子公司SLWAutomotiveInc.资金往来和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行为。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1、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授权期间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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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策授权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3、远期结售汇业务汇率银行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汇率报价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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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可对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客户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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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担保额度纳入公司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额度进行管理。
二、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其中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因此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入池资产情况和安排公司新的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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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宁波圣龙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产品用于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包括高流动性、高信用等级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有担保的其他有固定收益的债券,以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属于风险投资业务的情形。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总监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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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风险: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虽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的低风险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严格履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流程和控制流程;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7)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以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选择流动性较强的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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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总监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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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宁波圣龙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 250人 |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63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54人 | ||||
| 2025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9.88亿元 | |||
| 审计业务收入 | 26.01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15.47亿元 | ||||
| 2024年上市公 | 客户家数 | 756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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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审计收费总额 | 7.35亿元 |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78 | ||
2.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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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唐彬彬,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文慧,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明明,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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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依据其各级别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2025年度其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80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公司各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等。
2026年度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拟定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6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来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审计费用等具体事宜。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与总结,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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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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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宁波圣龙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相关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智能”)、全资子公司宁波圣龙五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五湖”)、全资子公司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智造”)对2025年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减值迹象,并对上述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013.20万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类别及金额 | ||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 1 | 圣龙股份 | 737.71 | 305.97 | 1,043.68 |
| 2 | 圣龙智能 | 2,260.85 | 719.08 | 2,979.93 |
| 3 | 圣龙五湖 | 751.96 | 1,202.51 | 1,954.46 |
| 4 | 圣龙智造 | 35.12 | 35.12 | |
| 合计 | 3,785.64 | 2,227.55 | 6,013.20 | |
二、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1、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圣龙股份、圣龙智能、圣龙五湖、圣龙智造由于客户需求下降,部分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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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利用率不足,预计未来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金额,本次计提减值准备3,785.64万元。
2、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圣龙股份、圣龙智能、圣龙五湖、圣龙智造由于客户需求下降,利润率不及预期,预计未来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金额,本次计提减值准备2,227.55万元。
三、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资产减值计提将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013.20万元,对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6,013.20万元,明细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 | 影响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 |
| 1 | 圣龙股份 | 1,043.68 | -1,043.68 |
| 2 | 圣龙智能 | 2,979.93 | -2,979.93 |
| 3 | 圣龙五湖 | 1,954.46 | -1,954.46 |
| 4 | 圣龙智造 | 35.12 | -35.12 |
| 合计 | 6,013.20 | -6,013.20 |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相关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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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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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宁波圣龙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 姓名 | 职务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 罗力成 | 董事长 | 120.82 |
| 张文昌 | 董事兼总经理 | 134.87 |
| 张勇 | 副总经理兼董秘 | 44.49 |
| 余卓平 | 独董 | 6 |
| 陶胜文 | 独董 | 6 |
| 万伟军 | 独董 | 6 |
| 杨明 | 财务总监(已离任) | 21.50 |
| 合计 | 339.68 | |
二、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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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2026年薪酬标准为6万元(含税)/年。
2、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水平,依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内部薪酬考核标准执行与发放。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委员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地区、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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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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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宁波圣龙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适用人员。
适用对象如在公司担任两个及以上职务的,薪酬标准按担任其中某一职务对应的核定年薪基数孰高执行。
第三条薪酬与绩效考核原则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三)薪酬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及公司效益相挂钩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五)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市场薪酬水平相适应原则。
第四条薪酬调整机制
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根据下列情况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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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调整: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变化;
(三)通货膨胀水平变化;
(四)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变化;
(五)组织架构调整或岗位职责变化;
(六)其他合理情形。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薪酬,均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取得的收入。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实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第七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与权限参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以及分管工作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考核内容和权重,将个人工作目标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紧密结合,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八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在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事项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和相关事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三章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十一条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
固定津贴为独立董事参与公司董事会工作的唯一报酬,按年度发放,除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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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司不再向独立董事发放其他任何形式的收入、福利或津贴。独立董事因履行董事职务发生的通讯费、差旅费等必要办公费用,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按其所任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但未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按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即外部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可根据其履职情况发放调研补助费。外部董事因履行职务时的通讯费、差旅费等办公费用,比照公司制度中,高级管理人员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二)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按照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确定每月工资,每月工资平均具体由董事会核定;
(三)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绩效评价应以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为依据;
(四)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五)任期激励收入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的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填报年度目标,并经过公司经理层会议确定签署的目标责任状为基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其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标准根据公司薪酬政策及年度薪酬总额控制情况确定;
(六)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公司子公司领取兼职薪酬,不得在公司领取规定之外的福利性收入或其他货币性收入;
(七)公司根据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变化、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水平,可依程序对薪酬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十三条公司在发放薪酬时,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薪酬与绩效考核实施程序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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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第十六条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内将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九条对于发生重大决策失误或重大违纪事件,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相应扣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包括: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谴责或通报批评的;被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职、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企业资产流失的;
(五)其他违反《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情况的或董事会、股东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规情形。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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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及时修订本制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