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5-12  海量数据(603138)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量数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25,752,89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54.0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19.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34.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5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量数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同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于2021年12月23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1年12月2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6年4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银行账号截止日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200000199366000438363300.2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352901808038997661,767.6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14100788011000001387,126.8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惠支行8110701013302194920192.72
合计9,087.44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已基本投入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6年4月30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项名称结项时间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投入进度(%)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含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2026年4月30,000.0024,507.9381.695,492.077,319.83
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2026年4月5,234.243,755.2171.741,479.031,767.61
合计-35,234.2428,263.1480.216,971.109,087.44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087.44万元

注:本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市场及客户需求,合理规划项目开发内容,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高效、合理的运用募集资金,优化项目成本和相关费用;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银行存放期间也获取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因此形成了资金节余。

(三)募集资金后续的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9,087.4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适用的审议程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雨翘齐海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