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查股网  2026-02-06  海星股份(603115)公司公告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2月5日,并同意以人民币14.6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7名激励对象授予990.00万份股票期权。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