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慧泽西路科教软件园B区6号一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五、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 |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1 | 《关于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2 |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7.03 | 《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六、股东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
九、由见证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
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六、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八、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九、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二、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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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建言献策,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口径营业收入404,209,204.39元,同比上升2.10%;发生营业成本302,057,518.43元,同比增加4.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15,217.94元,同比下降64.60%,影响利润增长的因素主要是公司于2021年度将位于黄岩江口街道永丰路2号、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对外进行出售,产生处置收益4,747.50万元,而2022年度内无此类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为6,919,903.75元,同比下降11.77%,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有所增加所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28,464,108.16元,同比减少
1.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67,094,418.26元,同比下降2.41%。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0元,同比下降64.29%。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3次会议,共审议议案22项。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届次 | 审议的议案 |
2022年4月27日 | 五届六次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 ||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 ||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年8月26日 | 五届七次 |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2022年10月27日 | 五届八次 | 《2022年三季度报告》 |
(三)2022年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1、提议在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提高了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便利性,保证了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公司本报告期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2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许广彬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陆君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庄盛鑫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曾广锋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郭晓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张华林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丛培勇 | 否 | 1 | 1 | 1 | 0 | 0 | 否 | 1 |
李若山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朱根林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陈国良 | 是 | 3 | 2 | 2 | 0 | 1 | 否 | 1 |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间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详见《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间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3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各专业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各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四)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间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内幕信息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安全。
四、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1、主营油墨方面继续推动工艺技术创新和数字化改造
将智能制造作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继续推进“智汇东方”数字化平台的建设,通过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来提升企业的管理和工作效率。实现企业生产运行在线控制智能化、生产过程可视化、管理控制一体化和运行状态最优化。
加快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2023年第三季度之前完成
基建工程建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争取在2023年年底部分车间能投入试生产。
2、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向多元化、科技化的战略转型升级
公司主要从事软包装用油墨、复合用聚氨酯胶粘剂以及PCB电子油墨等产品的生产销售,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局势和市场环境的剧烈变化,公司主营业务受到较大影响。
2023年,公司拟自筹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Nokia持有TD TECH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TD TECH”)51%股权,快速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战略转型升级。
TD TECH的全资子公司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是行业客户通信联接解决方案提供商,专业从事无线通信产品、终端产品、物联网模组产品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服务的高科技企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交通、安防、电力、汽车、工业等领域,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鼎桥通信、成都鼎桥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丰富的技术储备和持续的研发能力,在国内政企市场拥有较多大客户,在全球范围内也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其收入规模较大、增长速度显著,长期来看,具有为上市公司持续、稳定贡献利润的潜力。
公司拟通过收购 TD TECH 51%股权并取得控制权,在原有主业的基础上,通过布局无线通信、终端产品、物联网业务板块,切入无线通信、终端产品和物联网赛道,形成“油墨+通信”双主业运行的经营模式,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向多元化、科技化的战略转型升级,从而推动上市公司长远、高质量地发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议案二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利益;对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现将本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形成的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决议均得以有效实施,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3次会议,共审议议案14项。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年度所召开的3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2年4月27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2年8月2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022年10月27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积极参与各项会议各重大事项的研究,对特别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通过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恪尽职守,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生产需求向关联方台州市嘉合包装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2022年度发生关联交易76.68万元。因自身业务所需,向关联方朱法君租赁房屋,该房屋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大道旁中心市场十五幢的房屋,用作公司在该地区经营活动的办事处,2022年度发生关联交易17.14万元。报告期间内,共计发生关联交易93.82万元,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上述关联交易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检查公司2022年度财务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公司定期报告,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立足于提高公司管控能力,切实履行《公司法》等法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能,不断提升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其更加规范、合法决策和经营公司;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沟通力度,提升监督能力
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的沟通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定期了解和审阅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全方位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加强监督。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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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3年5月18日
议案三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成。本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8.28亿元,负债总额1.6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9.48%,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即股东权益)6.67亿元。
(一)报告期内资产类项目变化分析如下:
1、截止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4,217.28万元,较年初减少7,766.9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实施现金分红3,622.08万元,山东滕州公司基建工程支出1,508.55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4,033.51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000万元(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自有资金宁波银行购买理财产品4,000万元和华宝信托产品5,000万元。浦发银行的理财产品于2023年2月23日到期,宁波银行的理财产品于2023年1月30日到期。华宝信托产品本于2022年12月29日到期,但根据该产品受托人的报告,该信托计划于2022年12月进入退出期,退出期直至信托产品全部变现之日。
3、2022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6,864.69万元,累计提取坏帐准备金1,408.79万元,应收账款净额15,455.90万元,报告期内核销了部分逾期三年以上未有任何业务发生的应收账款140万元,货款回笼中收到银行承兑汇票20,838.70万元,占总回笼46.75%,共使用承兑汇票用于支付材料款9,709.23万元,到期托收9,698.78万元。
4、存货期末余额7,727.57万元,较年初减少了142.47万元,主要有原材料库存较期初减少了611.54万元,库存商品较年初增加了492.53万元。因原材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料价格现呈往下趋势,公司没有更多的备货。
5、在建工程报告期末余额1,799.71万元,主要是滕州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投入。桐乡白墨车间自动化生产线本期已正式投入使用,共累计投入1,824.92万元。桐乡公司“1万吨无溶剂胶粘剂生产建设项”募投项目已完成全部验收,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37.97万元。
(二)负债类科目变化的分析如下:
1、2022年底应付票据余额7,484.05万元,报告期内新增开具银承支付材料款累计约14,740.69万元,较同期多开具了794.94万元,偿还到期应付票据13,592.60万元。
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3,777.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28.28万元,主要是应付采购材料款增加了737.38万元。
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919.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1.80万元,主要原因是应交企业所得税较同期多282.32万元。
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259.39万元,其中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2,243.97万元。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71.52万元,同比减少3,597.69万元,下降64.60%,同比下降的主要因素是上年公司转让新来桥房产获得的净收益4,747.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05.80万元,同比减少78.51万元,减少10.01%。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95.11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9.51万元。
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派发现金红利3,622.08万元。
二、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2022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合计40,220.9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969.71万元,增幅2.47%,主营业务成本30,16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57.79万元,增幅4.35%,主要产品销售业绩情况分析如下:
1、包装油墨(含特种油墨) 单位:万元
年份 | 销量(吨)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2022年 | 13,162.30 | 27,038.51 | 20,103.54 | 25.65 |
2021年 | 12,145.47 | 25,031.50 | 18,577.81 | 25.78 |
差异 | 1,016.83 | 2,007.01 | 1,525.73 | 基本持平 |
2、聚氨酯胶粘剂 单位:万元
年份 | 销量(吨)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2022年 | 5,934.90 | 11,352.90 | 8,638.35 | 23.91 |
2021年 | 6,680.22 | 12,026.63 | 8,757.90 | 27.18 |
差异 | -745.32 | -673.73 | -119.55 | 减3.27个百分点 |
3、电子油墨 单位:万元
年份 | 销量(吨)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2022年 | 316.77 | 1,829.55 | 1,418.10 | 22.49 |
2021年 | 392.19 | 2,193.12 | 1,566.50 | 28.57 |
差异 | -75.42 | -363.57 | -148.40 | 减6.08个百分点 |
4、影响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包装油墨的毛利率较去年基本持平,聚氨酯胶粘剂和电子油墨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是:聚氨酯胶粘剂的主要原材料已二酸有较大幅度上涨以及因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异氰酸酯耗用量增加;电子油墨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产量下降,而有关人工费较去年有所增加,导致单位成本上升所致。
下面是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同期对比如下:
材料名称 | 2022年平均采购价 (元/Kg) | 2021年平均采购价 (元/Kg) | 变动比例 (%) |
醋酸乙酯 | 6.74 | 7.97 | -15.43 |
钛白粉 | 15.13 | 16.06 | -5.79 |
己二酸 | 9.43 | 8.78 | 7.40 |
异氰酸酯 | 19.03 | 22.45 | -15.23 |
醋酸正丙酯 | 7.41 | 8.68 | -14.63 |
材料名称 | 2022年领用数量(吨) | 2022年出库均价(元/Kg) | 2021年领用数量(吨) | 2021年出库均价(元/KG) | 因数量变动影响(万元) | 因单价变动影响(万元) | 总影响成本(万元) |
醋酸乙酯 | 5,500 | 6.78 | 5,371 | 7.93 | 102.45 | -634.95 | -532.50 |
钛白粉 | 2,496 | 15.59 | 2,181 | 15.96 | 503.10 | -92.35 | 410.75 |
己二酸 | 1,316 | 9.84 | 1,360 | 7.40 | -32.58 | 320.82 | 288.24 |
异氰酸酯 | 635 | 19.05 | 370.61 | 22.74 | 601.72 | -234.14 | 367.58 |
醋酸正丙酯 | 2,559 | 7.44 | 2,513 | 8.67 | 39.89 | -314.21 | -274.32 |
小计 | 259.75 |
三、期间费用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发生额2,390.73万元,与去年同期数对比减少115.42万元,主要是租赁费减少74.82万元,业务招待费减少65.45万元,差旅费减少36.01万元。
2、管理费用发生额5,016.82万元,较同期减少了208.39元,主要是:
(1)职工薪酬减少了181.52万元,主要系行政人员年终奖的减少;
(2)修理费减少了45.35万元,主要系不动产及汽车维修费的减少;
(3)业务招待费增加了34.56万元;
(4)中介费减少56.16万元。
3、研发费用发生额1,433.2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74.93万元,主要系研发项目及人工费、耗用原材料的减少所致。
4、财务费用发生额-207.18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16.18万元。
5、信用减值损失114.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帐准备补提了99.46万元
6、投资收益569.02万元,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收入303.75万元和信托产品投资收益54.10万元。
7、其他收益687.03万元,主要系政府有关迁址补贴收入500万元及其他项目补助。
四、现金流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3,721.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99.14万元,主系支付原材料采购款较去年减少2,673.96万元,实交税费较去年少流出1,829.94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7104.73万元,主要系基建及其他固定资产投入2,685.83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3,693.73万元,主要系2022年度实施现金分红3,622.08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四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由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联合编制完成,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36)。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五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951,130.98元,本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95,113.1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793,942.93元人民币。
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名单,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30,184,009.80元(含税)。本次不实施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六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2023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17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情况
授信主体 | 金融机构名称 | 授信期限 | 授信额度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 2023.4.13-2026.4.13 | 5,000万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合肥南七支行 | 2023.4.13-2026.4.13 | 5,000万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1.31-2024.12.31 | 5,000万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支行 | 2023.1.31-2024.12.31 | 1亿 |
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 | 2023.1.1-2023.12.31 | 20,000万 |
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 | 2023.7.1-2024.6.30 | 6,720万 |
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3.1.1-2023.12.31 | 10,000万 |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实际授信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申请授信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自有资产抵押情况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顺利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拟以自身资产,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2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金融机构 | 用途 | 抵押资产 名称 | 抵押资产 评估值 |
1 | 新东方油墨 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 | 补充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 土地和房产 | 1.25亿 |
抵押资产的银行评估值为1.2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15.09%,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8.74%。
三、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樊家驹
4、注册资本:贰亿壹仟伍佰柒拾壹万叁仟壹佰贰拾柒元捌角叁
5、成立日期:2007年03月22日
6、营业期限:2007年03月22日至2057年03月21日
7、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2320号
8、经营范围: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2,766.77万元,负债总额18,491.00万元,净资产44,275.7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0,335.70万元,净利润3,451.84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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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议案七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本次董事会拟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度
二、薪酬方案
1、关于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经综合考虑2022年度行业薪酬水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业务,拟确定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陆君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03.2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03.2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董事曾广锋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36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工资。
2、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经综合考虑2022年度行业薪酬水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业务,拟确定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2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3、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综合考虑2022年度行业薪酬水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业务,拟确定2023年度高管薪酬标准。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陆君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不领取高管薪酬。公司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不领取高管薪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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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八
《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监事的岗位职责,本次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监事
适用期限:2023年度
二、薪酬方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公司监事孙国磊、张银滨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监事王秀玲领取监事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36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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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正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和企业内控鉴证机构。2022年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2023年度的审计收费定价尚未最终确定,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具体以双方实际协商后签订的有效合同为准。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