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参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银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的顺利召开,保障股东在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会议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会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会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在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七、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八、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会会议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九、本次股东会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一、会议开始后,与会股东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二、本次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三、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5日13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介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以及其他人员的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提名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全体股东举手表决确定。
(四)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5 | 《关于与实控人及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7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8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10 | 《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11 |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议过程中,独立董事们分别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上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决议、记录。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5年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科学决策,全面贯彻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面对金融科技行业的新形势与新挑战,公司董事会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带领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深入践行“四个转变”发展战略,聚焦核心主业、谋求市场突围,各项经营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斩获多项荣誉,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坚实动力。本年度公司荣获天津市猎豹企业称号、天津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程科技创新奖,成功入选全国民营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系列典型案例。公司党建工作获评“上证鹰·金质量”优秀党建奖,入选中央社会工作部全国党建典型案例,现将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公司经营发展主要工作
(一)市场拓展:蓄势积能,寻求市场突破公司重点强化营销体系建设与市场布局,全力推动业务突破。国内市场方面,持续完善营销体系,强化营销团队建设,落实客户脉络图考核机制,完成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升级;大力推进“四个清欠”工作并取得阶段性进展,同时推动助农终端、柜台业务综合一体机等核心产品实现阶段性市场成果;积极推进钞箱、耗材、自研便携制卡机、软件等专项销售业务突破,与中资环绿色供应链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拓宽业务合作领域。国际市场方面,新增覆盖
个国家的
家代理商,优化多款核心产品,国际业务收入较2024年实现较大幅度增长,逐步提升国际市场影响力。
(二)技术研发:强基固本,筑牢技术底座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聚焦核心技术突破与产品优化,持续完善技术保障体系。本年度重点推进核心模块研发;通用模组制作、软件产品开发成效显著,
LDT3.0测试平台顺利上线,信创SP标准版开发完成,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竞争力。扎实推进“模组化、通用化、平台化、标准化”四化工作,规范结构设计与软件代码,严格落实模块、软件等测试流程,有效提升产品稳定性与可靠性,降低研发及改造成本。积极整合外部战略资源,深化“AI+金融科技”融合应用,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培育新的业务增长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稳步推进国标认证工作,智能运维系统商标取得新突破,国际商标实现多国覆盖,进一步夯实技术创新与品牌保护基础。
(三)服务提升:革故鼎新,提升服务能级公司全面贯彻“三个必须”工作纲领,深化服务市场布局,构建差异化、高品质服务体系。本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银优服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恒银优服持续优化升级智能运维系统综合管理能力,有效提升整体运维效率;服务业务回款管控成效显著,历史欠款清收工作取得重要突破。非恒银品牌设备维保业务实现量质同步提升,成功拓展征信机维保、智能款箱安装等服务品类,进一步拓宽业务服务边界。同时,持续完善分层维修服务体系,修订优化技术资料与维修作业标准,突破多项维修技术瓶颈,全面提升服务专业性;加快推进备件系统PC端与移动端的开发、测试工作,为服务效率提升提供支撑。
(四)生产交付:精益求精,筑牢坚实生产保障为不断提高产品交付效率与质量,夯实生产经营基础,公司主动推进生产系统优化升级,持续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本年度完成生产制造部六个板块整合,有效提升内部协同效率,理顺生产管理流程;推行工时定额管理,细化考核单元,稳步推进降本增效工作,不断提升生产运营效益。优先保障核心产品生产,有序推进新一代机芯、穿高柜机芯等产品的生产与改制工作,全力满足核心业务交付需求。顺利通过多项质量体系监督审核及资质认证,严格推进仓储6S管理,有序开展库存及呆滞物料处理工作,持续优化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坚实的生产保障。
(五)组织管理:守正创新,激活企业发展效能公司坚持精细化管理,聚焦组织效能提升,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同时立足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持续提升合规治理水平,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本年度坚持“业财一体化”管理模式,定期组织经营分析会,推行周报日报管理机制,强化业务
跟进力度。加强资金管理,优化财务流程,推动费用管控系统与银企直连系统落地实施,强化工资性支出的月度跟踪与动态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认真开展合约法务工作,推动管理制度迭代升级,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合规管理体系,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守”,防范经营管理各类风险。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加大资本市场政策、行业趋势及资本运作模式的研究力度,精准把握市场机遇,持续强化合规治理能力建设,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发挥审计监察功能,深化合规管理及风控体系建设,筑牢合规经营防线。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主题教育及月度“微分享”活动,提升员工专业能力与合规意识,凝聚企业发展合力。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公司董事会始终将规范公司治理、提升决策科学性作为核心工作,严格履行各项法定职责,扎实开展日常工作,有效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立足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持续完善以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核心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制衡、运行有效、管控到位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结合新《公司法》实施要求及最新监管导向,全面梳理现有治理制度,同步推进《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核心制度的修订与完善,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细化决策流程,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筑牢公司持续健康、稳健运行的制度基础,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秉持审慎决策原则,依法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治理架构调整、制度修订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积极推动各项决议落地见效,切实发挥董事会核心决策作用。董事会充分发挥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强化专业支撑与前置把关职能,其中审计委员会逐步承接原监事会相关职权,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与有效性,为公司经营
发展提供坚实的治理支撑。
(二)规范召开董事会会议,高效履行决策职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黄跃军先生,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王伟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辞去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5年12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郭娅楠女士为职工代表董事,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人员构成持续符合合规要求。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发展和管理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审议议案35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 1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5年2月2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已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 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5年4月2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 |||
| 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5年7月2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5年8月1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的议案》 |
| 2、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接受实控人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 5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5年8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5年10月2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5年12月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 8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5年12月19日 |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董事会严格遵循“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均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超出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均及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年度不存在未经审议先行实施的情形。
全体董事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董事职权,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认真研究、充分讨论、审慎表决。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依法依规回避表决,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保障股东意志落地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将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财务事项、治理事项、关联交易事项等提交股东会审议,持续规范股东会召集、召开、提案审议、表决及信息披露全流程,坚持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切实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等各项合法权利。公司历次股东会均聘请律师现场见证,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书,确保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合规。
本年度公司依法合规召开4次股东会(分别于3月、5月、9月、12月召开),累计审议议案12项。历次会议均严格履行法定召集、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得到规范、有效执行。对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坚决贯彻执行,严格遵循“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组织经营管理层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明确责任主体与时间节点,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与监督,确保各项决议落地见效。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事项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切实维护了股东会的权威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强化专业监督与支撑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董事担任。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半数,且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本年度王伟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辞去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5年12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补选独立董事高立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判断与决策支持作用,围绕公司战略规划、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开展专业研究与审核,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支撑。
2025年,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审议20项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各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从专业角度做出独立判断,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履行严格的事前认可程序,就相关议案形成明确审议意见,本年度对所审议议案均未提出异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有效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持续提升公司重大决策质量与治理水平。
(五)独立董事勤勉履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黄跃军先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勤勉、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年度各位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充分调研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会上对各项议案审慎审议,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财务监督、内控完善、关联交易审议、风险防控等方面,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判断。日常工作中,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同时通过现场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研发生产、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相关情况,充分发挥了参与监督和决策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监督与专业支撑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本年度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亦不存在对表决事项提出异议或弃权的情形。
(六)董事履职评价工作及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情况、战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治理运行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全面组织完成公司董事
2025年度履职评价工作。本次评价遵循客观、公正、审慎原则,重点围绕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决策参与度、专业意见贡献、勤勉尽责情况、风险把控与合规履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维度开展综合评估,经全面核查与审慎评价,确认全体董事2025年度均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要求勤勉履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认真履行监督与指导职责,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整体履职表现良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及审议程序执行董事薪酬发放工作。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按固定标准领取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均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任岗位薪酬标准领取相应报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董事2025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对董事发放依据及标准进行逐项复核与确认,确认薪酬发放真实、准确、合规。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年度薪酬(税前,万元) |
| 1 | 江浩然 | 董事长、总裁 | 22.80 |
| 2 | 张云峰 | 董事、执行总裁 | 49.38 |
| 3 | 王伟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离任) | 39.61 |
| 4 | 江斐然 | 董事 | 0 |
| 5 | 郭娅楠 | 职工代表董事 | 1.11 |
| 6 | 赵息 | 独立董事 | 8.40 |
| 7 | 高立里 | 独立董事 | 8.40 |
| 8 | 黄跃军 | 独立董事 | 8.40 |
| 合计 | 138.10 | ||
2025年度董事薪酬核算、发放程序合规,薪酬水平与履职情况、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存在违反规定发放薪酬的情形。
(七)规范信息披露工作,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始终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公司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披露流程、责任分工及审核标准,加强信息披露相关人员专业培训,提升披露质量与规范性。公司按时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
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并根据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临时公告60份、相关制度28份,涵盖重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合规管理等关键领域,切实保障投资者平等、及时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控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严格遵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内部信息使用人的登记、报备与管理流程,防范内幕信息泄露风险,切实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涉及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形,有效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八)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
2025年,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与合规意识提升,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天津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类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培训活动,深入学习最新监管要求与行业发展趋势,全面提升董监高人员的合规运作意识、风险防控能力和专业履职水平,确保董事会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科学制定公司发展战略,有效履行各项法定职责。
(九)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要求,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关键业务流程与风险控制环节,强化内部监督与检查评估,保障内控制度有效执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公司乘势而上、攻坚突破、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核心决策作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以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带领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坚持“十八字”经营方针、“四个转变”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业务为王”理念、“全局一盘棋”思想,全面践行“信心、质量、核算、效率、生态”五大关键词,全力推进公司各项战略规划落地实施,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2025年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按要求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报表审计情况,编制《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325.93万元,同比降幅
16.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6.43万元,同比减少
895.93万元;公司总资产166,743.94万元,同比降幅
4.32%。
一、审计情况公司2025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XYZH/2026BJAA1B03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母公司: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子公司:恒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子公司:天津恒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子公司:恒银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五)子公司:恒银云智科技有限公司
(六)孙公司:云智优选电子商务(南京)有限公司
(七)曾孙公司:天津云兴数创科技有限公司
(八)子公司:金科智能技术创新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九)子公司:恒银优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十)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变动幅度 |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 | 363,259,309.33 | 437,462,357.15 | -16.96 |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359,802,970.98 | 434,885,344.79 | -17.2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164,278.04 | 40,123,574.32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918,203.96 | 10,396,568.47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00,065.78 | 63,556,627.12 | -129.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21,332,456.10 | 1,305,783,778.06 | 1.19 |
| 总资产 | 1,667,439,385.65 | 1,742,791,294.49 | -4.32 |
| 负债总额 | 345,757,252.48 | 437,007,516.43 | -20.88 |
| 期末总股本 | 520,520,000.00 | 520,520,000.00 | 0.00 |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2025年末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变动情况2025年年末资产总额1,667,439,385.65元,比年初减少75,351,908.84元,降幅4.32%。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增减变动率(%) |
| 货币资金 | 721,988,573.06 | 816,044,377.75 | -94,055,804.69 | -11.5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7,714,440.00 | 91,944,020.00 | -14,229,580.00 | -15.48 |
| 应收账款 | 161,197,454.08 | 169,118,662.97 | -7,921,208.89 | -4.68 |
| 预付款项 | 6,442,260.56 | 6,329,634.59 | 112,625.97 | 1.78 |
| 其他应收款 | 6,782,329.13 | 5,795,639.67 | 986,689.46 | 17.02 |
| 存货 | 92,706,852.29 | 132,644,098.83 | -39,937,246.54 | -30.11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8,572,597.53 | 2,597,589.52 | 115,975,008.01 | 4464.72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73,134.67 | 2,476,549.09 | -503,414.42 | -20.33 |
| 投资性房地产 | 63,390,304.19 | 42,914,041.97 | 20,476,262.22 | 47.71 |
| 固定资产 | 244,903,377.72 | 281,405,601.97 | -36,502,224.25 | -12.97 |
| 在建工程 | 24,626,322.78 | 10,831,970.83 | 13,794,351.95 | 127.35 |
| 使用权资产 | 0.00 | 437118.48 | -437,118.48 | -100 |
| 无形资产 | 20,550,595.06 | 21,313,654.78 | -763,059.72 | -3.5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591,144.58 | 154,959,076.42 | -28,367,931.84 | -18.3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3,979,257.62 | -3,979,257.62 | -100 |
| 资产总计 | 1,667,439,385.65 | 1,742,791,294.49 | -75,351,908.84 | -4.32 |
(1)存货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39,937,246.54元,降幅30.11%,主要系
加强存货周转管理,降低库存水平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115,975,008.01元,增幅4,464.72%,主要系原购买国民信托产品的贷款债权转入所致。
(3)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20,476,262.22元,增幅47.71%,主要系公司对外房屋出租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3,794,351.95元,增幅127.35%,主要系工程款项投入增加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3,979,257.62元,降幅
100.00%,主要系工程款项从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2、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
2025年年末负债总额345,757,252.48元,比年初减少91,250,263.95元,降幅20.88%。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增减变动率(%) |
| 短期借款 | 15,548,936.17 | 0.00 | 15,548,936.17 | 不适用 |
| 应付票据 | 13,186,436.78 | 13,121,416.86 | 65,019.92 | 0.50 |
| 应付账款 | 86,295,413.48 | 116,399,148.96 | -30,103,735.48 | -25.86 |
| 合同负债 | 52,246,156.67 | 85,503,926.40 | -33,257,769.73 | -38.90 |
| 应付职工薪酬 | 8,260,267.02 | 8,541,749.78 | -281,482.76 | -3.30 |
| 应交税费 | 1,988,520.22 | 5,955,354.44 | -3,966,834.22 | -66.61 |
| 其他应付款 | 13,349,975.68 | 14,154,117.39 | -804,141.71 | -5.68 |
| 其他流动负债 | 56,464,173.58 | 0.00 | 56,464,173.58 | 不适用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00 | 211,676.13 | -211,676.13 | -100.00 |
| 租赁负债 | 0.00 | 232,274.48 | -232,274.48 | -100.00 |
| 长期应付款 | 29,850,000.00 | 0.00 | 29,850,000.00 | 不适用 |
| 预计负债 | 3,383,753.93 | 108,061,674.24 | -104,677,920.31 | -96.87 |
| 递延收益 | 12,928,062.85 | 14,039,817.54 | -1,111,754.69 | -7.9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2,255,556.10 | 70,786,360.21 | -18,530,804.11 | -26.18 |
| 负债合计 | 345,757,252.48 | 437,007,516.43 | -91,250,263.95 | -20.88 |
(1)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5,548,936.17元,主要系子公司向银行贷款及承兑贴现所致。
(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30,103,735.48元,降幅25.86%,主
要系票据到期结算所致。
(3)合同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33,257,769.73元,降幅38.90%,主要系预收合同款减少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3,966,834.22元,降幅66.61%,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5)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56,464,173.58元,主要系预提设备维保费用从预计负债重分类转入所致。
(6)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29,850,000.00元,主要系增加实际控制人向智筑空间提供的借款所致。
(7)预计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104,677,920.31元,降幅96.87%,主要系预提设备维保费用重分类转入其他流动负债,以及发生维保支出冲减所致。
(8)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18,530,804.11元,降幅
26.18%,主要系预提设备维保费用从预计负债重分类转入所致。
3、股东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2025年年末股东权益总额1,321,682,133.17元,比期初增加15,898,355.11元,增幅1.22%。股东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增减变动率(%) |
| 股本 | 520,520,000.00 | 520,520,000.00 | 0.00 | 0.00 |
| 资本公积 | 755,885,846.82 | 755,885,846.82 | 0.00 | 0.00 |
| 盈余公积 | 52,651,876.62 | 48,569,808.17 | 4,082,068.45 | 8.40 |
| 未分配利润 | -7,725,267.34 | -19,191,876.93 | 11,466,609.59 | 不适用 |
| 少数股东权益 | 349,677.07 | 0.00 | 349,677.07 | 100.0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21,682,133.17 | 1,305,783,778.06 | 15,898,355.11 | 1.22 |
(二)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变动 | 增减 |
| 变动率(%) | ||||
| 一、营业收入 | 363,259,309.33 | 437,462,357.15 | -74,203,047.82 | -16.96 |
| 二、营业总成本 | 321,290,309.94 | 423,112,801.55 | -101,822,491.61 | -24.07 |
| 其中:营业成本 | 243,685,769.35 | 325,234,464.02 | -81,548,694.67 | -25.07 |
税金及附加
| 税金及附加 | 4,509,759.37 | 4,742,586.62 | -232,827.25 | -4.91 |
| 销售费用 | 22,403,093.50 | 25,638,666.81 | -3,235,573.31 | -12.62 |
| 管理费用 | 33,898,760.22 | 44,711,834.97 | -10,813,074.75 | -24.18 |
| 研发费用 | 31,179,846.33 | 48,498,153.55 | -17,318,307.22 | -35.71 |
| 财务费用 | -14,386,918.83 | -25,712,904.42 | 11,325,985.59 | 不适用 |
| 加:其他收益 | 10,973,427.65 | 28,945,088.54 | -17,971,660.89 | -62.0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6,002.09 | -362,566.29 | 36,564.20 | 不适用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61,920.00 | 6,952,520.00 | -6,190,600.00 | -89.0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965,543.26 | 137,943.56 | 6,827,599.70 | 4949.5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45,002.24 | -5,343,467.30 | 4,498,465.06 | 不适用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829.30 | 115826.18 | -89,996.88 | -77.7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9,524,715.27 | 44,794,900.29 | 14,729,814.98 | 32.88 |
| 加:营业外收入 | 212,304.79 | 590,984.55 | -378,679.76 | -64.0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4,268.03 | 1,745,796.71 | -1,641,528.68 | -94.0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9,632,752.03 | 43,640,088.13 | 15,992,663.90 | 36.65 |
| 减:所得税费用 | 28,468,796.92 | 3,516,513.81 | 24,952,283.11 | 709.5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163,955.11 | 40,123,574.32 | -8,959,619.21 | -22.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164,278.04 | 40,123,574.32 | -8,959,296.28 | -22.33 |
| 少数股东损益 | -322.93 | 0.00 | -322.93 | 不适用 |
、2025年营业成本243,685,769.35元,同比减少81,548,694.67元,降幅
25.07%,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市场竞争、客户采购周期及需求变化等因素导致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相应减少。
、2025年研发费用31,179,846.33元,同比减少17,318,307.22元,降幅
35.71%,主要系研发人员人数减少,以及研发物料投入减少所致。
、2025年其他收益10,973,427.65元,同比减少17,971,660.89元,降幅
62.09%,主要系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2025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61,920.00元,同比减少6,190,600.00元,降幅
89.04%,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025年信用减值损失-6,965,543.26元,同比减少6,827,599.70元,主要
系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6、2025年资产减值损失845,002.24元,同比减少4,498,465.06元,主要系存货减少,同时计提存货减值减少所致。
7、2025年所得税费用28,468,796.92元,同比增加24,952,283.11元,增幅
709.57%,主要系确认递延所得税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构成及变动原因分析
2025年,公司现金流量表简表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减变动 | 增减变动率(%)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00,065.78 | 63,556,627.12 | -82,156,692.90 | -129.2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0,080,405.38 | 24,607,614.67 | -234,688,020.05 | -953.7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128,569.50 | 0.00 | 30,128,569.50 | 不适用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8,538,453.47 | 88,029,007.24 | -286,567,460.71 | -325.54 |
1、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00,065.78元,同比减少82,156,692.90元,主要系销售回款减少所致。
2、2025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0,080,405.38元,同比减少234,688,020.05元,主要系对外投资理财增加所致。
3、2025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128,569.50元,同比增加30,128,569.5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新增银行贷款,以及实际控制人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所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64,278.0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1,602,467.53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元(含税)。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520,520,000股,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410,4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议案五
关于与实控人及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筑空间”)于2025年9月1日受让原“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债权,资金来源为公司向智筑空间提供无息无担保借款17,85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浩然先生提供无息无担保借款3,150万元,合计借款21,000万元,其中公司借款占比85%、江浩然先生借款占比15%,相关事项已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为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明确还款分配、损失承担及追偿费用分担事宜,进一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公司拟与公司实控人江浩然先生、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共同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对原借款合同项下还款分配、风险承担、债权追偿配合等事项作出补充约定。本次补充协议为原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不新增借款及其他资金支付义务。
智筑空间系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江浩然先生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专项用于受让及处置原“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相关债权资产。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旨在进一步明确各方的还款分配比例、风险共担机制以及追偿工作中的配合义务。通过完善交易条款、细化责任安排,可有效规范关联交易运作,强化公司债权资产安全保障,提升后续追偿与处置工作的规范性与执行力,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浩然先生为公司实控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月修订)》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江浩然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除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并按同比例向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外,无其他同类关联交易。前述交易涉及金额累计为21,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金额为85万元;实际控制人
江浩然向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为3,150万元,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3,235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一、关联人及其他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人介绍江浩然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45,779股,持股比例为
0.66%;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3,336,000股,持股比例为37.1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6,781,779股,持股比例为37.8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外,江浩然先生、王淑琴女士、江斐然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王淑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449,500股,持股比例为8.54%。公司董事江斐然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334,000股,持股比例为9.2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月修订)》规定,江浩然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江浩然先生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其他交易方介绍智筑空间由公司与公司实控人江浩然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其中公司出资
万元,持有智筑空间85%股权;江浩然先生出资15万元,持有智筑空间15%股权。智筑空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恒银科技合并报表范围,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6MAERTEYF2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江浩然成立日期:2025年7月30日住所:天津市红桥区青年路85号天津青年创业园C座199B室主要办公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业综
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智筑空间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无其他重大偿债风险或违法违规记录。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为原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属于提供财务资助类关联交易,标的为原借款合同项下的还款分配、风险承担及追偿配合等合同权利义务。原借款专项用于智筑空间受让“国民信托?慧金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债权,智筑空间积极开展债权追偿工作,相关资产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次补充协议不涉及新增资产交易,原借款合计2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借17,850万元,江浩然先生出借3,150万元,均为无息无担保借款。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补充协议不涉及新增交易定价,仅对原借款合同的还款分配、风险承担等条款进行补充约定,分配比例及风险承担比例严格按照原借款出资比例执行,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补充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风险承担比例与原借款出资比例完全一致,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定价公平、合理、公允。
四、《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浩然
丙方: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已于2025年9月1日分别与丙方签署《借款合同》,合计向丙方提供无息无担保借款21,000万元,其中甲方出借17,850万元(占比85%)、
乙方出借3,150万元(占比15%),用于丙方受让原“国民信托?慧金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债权及相关支出,借款期限至2028年8月31日。现为保障甲方作为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明确回款分配、风险承担及追偿配合义务,三方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还款分配规则:丙方收回原“国民信托?慧金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债权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回款,以下简称“回收款项”)后,按甲方85%、乙方15%的比例分配还款;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乙双方,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付款凭证;甲乙双方有权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答复。
(二)风险承担规则:借款期限届满,丙方未能全额收回债权且穷尽追偿手段、无其他可变现财产的,未收回本金部分由甲方按85%、乙方按15%比例共同承担损失;因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失扩大的,由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追偿费用优先从回收款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
(三)债权追偿配合义务:丙方应积极采取协商、发函、诉讼、仲裁等措施追偿债权,及时通报进展,重大决策提前征求甲乙双方书面意见;甲乙双方应提供必要协助配合。
(四)原合同效力: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不涉及新增借款及资金支付,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规范关联交易、保障公司债权安全。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事项,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不必要的关联交易,亦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形。同时,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违规担保、委托理财等违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智筑空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依托自身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监督智筑空间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的资金管理与风险控制,切实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审慎督导智筑空间妥善处置相关事宜,并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个月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江浩然先生除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并按同比例向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外,无其他同类关联交易。前述交易涉及金额累计为21,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金额为85万元;实际控制人江浩然向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为3,150万元,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3,235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不存在未按合同履约等情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六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月修订)》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七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及审议程序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工作,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年度薪酬(税前,万元) |
| 1 | 江浩然 | 董事长、总裁 | 22.80 |
| 2 | 张云峰 | 董事、执行总裁 | 49.38 |
| 3 | 王伟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离任) | 39.61 |
| 4 | 江斐然 | 董事 | 0 |
| 5 | 郭娅楠 | 职工代表董事 | 1.11 |
| 6 | 赵息 | 独立董事 | 8.40 |
| 7 | 高立里 | 独立董事 | 8.40 |
| 8 | 黄跃军 | 独立董事 | 8.40 |
| 9 | 张雪晶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34.90 |
| 10 | 张泉 | 副总裁(离任) | 21.13 |
| 11 | 武建峰 | 副总裁(离任) | 19.51 |
| 合计 | 213.64 | ||
原董事王伟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于2025年12月19日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伟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间仅按公司副总裁职务领取薪酬。
郭娅楠女士于2025年12月19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间仅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因此,其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为2025年12月,共计1个月税前报酬
总额。原高级管理人员张泉先生因年龄原因进行工作调整,于2025年7月25日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张泉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技术专家,继续负责公司研发相关工作。因此,其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为2025年1-7月,共计7个月税前报酬总额。
原高级管理人员武建峰先生因个人职业规划,于2025年7月25日离任。因此,其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为2025年1-7月,共计7个月税前报酬总额。
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薪酬情况、薪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止付追索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及“(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审议确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制定依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四)薪酬方案及构成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为8.4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其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必要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2)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均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领取对应岗位报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励和其他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其所任岗位的价值、责任、履职能力及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挂钩。年末公司结合年度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表现、绩效目标达成情况开展综合考评。绩效薪酬依据《2026年度公司考核办法》,以扣非后净利润等核心指标为核算依据计提。待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统一按年度核算发放。
(3)专项奖励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履职情况,对在市场开拓、技术研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降本增效等方面成果卓著时,可给予奖励。
(五)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属于公司员工,按照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标准领取报酬,由公司结合其岗位要求开展业绩考核。
4、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高级管
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激励收入,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的发放、止付追索(如有)、考核与调整等操作事宜,按照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议案八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等合规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一、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等合规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计划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3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667,439,385.65 | 1,634,206,573.40 |
| 负债总额 | 345,757,252.48 | 309,678,635.88 |
| 净资产 | 1,321,682,133.17 | 1,324,527,937.52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6年1-3月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00,065.78 | -61,637,836.51 |
(二)对公司的影响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8.95%,公司使用单日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2026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60.97%。公司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保本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额度为准)。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本次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额为准,具体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十
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金科智能技术创新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智能”)、恒银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银通”)的银行贷款、综合授信等相关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协议条款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安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限,具体事宜由财务负责人负责执行。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一、对控股子公司 |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 |||||||||
| 恒银科技 | 金科智能 | 100.00% | 0.15% | / | 15,000.00 | 11.35% |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否 | 否 |
| 恒银科技 | 恒银通 | 100.00% | 44.13% | / | 5,000.00 | 3.78% |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否 | 否 |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安排系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当前业务开展情况的合理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 | 金科智能技术创新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恒银科技100.00%持股 | 91120116MAC9QGE365 |
| 法人 | 恒银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恒银科技100.00%持股 | 911101087975696581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名称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金科智能技术创新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4,839.52 | 13.16 | 4,826.36 | 0.00 | -40.50 | 4,874.35 | 7.49 | 4,866.86 | 20.00 | 292.78 |
| 恒银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678.04 | 2,034.66 | 2,643.38 | 0.91 | -74.05 | 4,864.08 | 2,146.65 | 2,717.43 | 550.84 | -122.39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截至目前,被担保人金科智能、恒银通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授权事项,系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当前业务开展情况所做的合理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具体内容将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协商确定,最终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主要系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科智能、恒银通日常生产经营、项目研发投入及业务拓展过程中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其加快业务布局与市场拓展,提升控股子公司经营质量与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董事会已对金科智能、恒银通的资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偿债能力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核查与审慎评估。董事会认为,上述两家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且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管控,可持续跟踪并监督其经营及财务状况,结合其未来盈利预期及偿债能力综合判断,本次担保事项风险整体可控。
本次担保授权事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履行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76%。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任何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议案十一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分别对信永中和2025年度履职情况及公司与信永中和的合作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经董事会认真研究,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
2012年
月
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号富华大厦A座
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5年
月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
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家,收费总额
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嵩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蒋西军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姗姗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与信永中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60.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没有变化。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