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请执行的进展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申请执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银科技”)于2025 年8 月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的 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智 筑空间接受实控人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向控股子公 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通过。
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筑空间”)受让原 “国民信托·慧金8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贷款债权,仅用于承接上述信托计 划对应的抵押担保资产,以便后续对抵押担保资产进行管理及处置。智筑空间已 完成相关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变更手续,就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与天津致融建筑 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融创华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金易晟辉置业有限公司、 天津星耀投资有限公司、福建万合鸿业建设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引发的 (2024)津01 执3907 号执行案件,智筑空间作为申请执行人向天津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 年12 月18 日至19 日在淘 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天津金易晟辉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津市红桥 区纪念馆路与咸阳北路交口西北侧瑞玺大厦1-1-101 等共计112 套不动产(以下 简称“案涉不动产”)进行拍卖,因无人竞买流拍,前述(2024)津01 执3907 号 执行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8 月15 日、2025 年9 月2 日、2025 年9
月4 日、2025 年11 月8 日、2026 年1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 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国民信托·慧 金8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关于向 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国民信托·慧 金8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关 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国民信托·慧 金8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逾期兑付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控股 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请执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1)。
近日,智筑空间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津01 执恢25 号《执行裁定书》,智筑空间就前述债权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 行已获法院核准,法院于2026 年3 月20 日依法立案恢复执行,裁定整体拍卖、 变卖前述112 套案涉不动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涉不动产的拍卖、变卖相关工作尚未开展,后续智筑 空间将积极配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推进案涉不动产的拍卖、变卖等相关执 行工作。本次恢复执行涉及的后续拍卖、变卖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审慎监督智筑空间妥善推进相关处置工作,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 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