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5月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6日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创意城大丰科创中心二楼207会议室会议召集人:董事会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人员、会议注意事项及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3、宣读会议有关议案并审议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5、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6、收集现场表决票并计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7、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8、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9、宣读股东会决议10、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鉴证意见
11、宣布股东会闭幕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特别提醒:鼓励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证明文件、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一、公司负责本次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本次会议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未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参会登记的,或未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在会议正式开始后未被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得参加表决和发言。特殊情况下,应经会议会务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四、参加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会议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会议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相关人
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议案表决后,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请参会人员自觉关闭录音笔、相机等设备。为使会议正常召开,请参会人员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设为静音状态。
九、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自理。
十、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议案一:
《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其中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
议案二:
《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勤勉尽责,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
议案三:
《关于审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独立董事应当向上市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材料已经公司公告,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亚力、王石、顾江、费忠新)》。其中费忠新先生已于2025年11月18日离任,周亚力先生于2025年11月18日新任,其述职报告分别涵盖其2025年度任职期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
议案四:
《关于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
议案五:
《关于审议<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
议案六: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794,853.1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35,364,899.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422,499,14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349,948.9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8.87%。
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4,439,311.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9,789,259.9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9.4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44,439,311.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9,789,259.9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9.49%。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含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规划如下:
1.前提条件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分红上限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授权安排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等。
4.授权期限自《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磊,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大国创(300520)、胜通能源(001331)、容知日新(00133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马静,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洽洽食品(002557)、大丰实业(603081)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胡进福,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艾罗能源(688717)、天顺风能(002531)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南芯科技(688484)、莱斯信息(688631)、
永新股份(002014)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上述人员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6年度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审计费用合计136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未与2025年度产生较大差异。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6)。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
议案八:
《关于审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
议案九: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票据池、金融衍生品、跨境直贷、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9)。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
议案十: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满足控股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开拓海外市场等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971亿元,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云鸿建设有限公司 | 99% | 104.21% | - | 0.3 | 0.94 |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否 | 否 |
| DAHONGHOLDINGSSINGAPOREPTE.LTD | 100% | 103.60% | - | 0.5 | 1.56 | 否 | 否 | ||
| HONGKONGDAFENGINDUSTRIALDEVELOPMENTCO.LTD | 100% | 104.43% | - | 0.5 | 1.56 | 否 | 否 | ||
| 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99% | 79.05% | - | 1 | 3.13 | 否 | 否 | ||
| 浙江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99% | 76.15% | 0.017 | 0.5 | 1.62 | 否 | 否 | ||
| 深圳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95.23% | 0.014 | 0.5 | 1.61 | 否 | 否 | ||
| 浙江 | 杭州云娱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40.90% | - | 0.1 | 0.31 | 自2025年年度股东 | 否 | 否 |
| 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 | 100% | 22.61% | 0.54 | - | 1.69 |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否 | 否 |
1.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员处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对外担保方式、签署担保协议等具体事项。
2.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内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孙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4.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其中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以未来签署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5.本次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孙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6.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上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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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5月
议案十一:
《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拟制定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年度薪酬总额(含税)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2025年薪酬(万元) |
| 1 | 丰华 | 董事长 | 90 |
| 2 | GAVINJLFENG | 董事 | 90 |
| 3 | JAMINJMFENG(2026年2月9日新任) | 董事 | 2026年新聘任不适用 |
| 4 | 楼忠辉(2026年2月9日新任) | 董事 | 2026年新聘任不适用 |
| 5 | 吴正平(2026年2月9日新任) | 职工代表董事 | 2026年新聘任不适用 |
| 6 | 刘宇袖(2026年2月9日新任) | 职工代表董事 | 2026年新聘任不适用 |
| 7 | 王石 | 独立董事 | 12 |
| 8 | 顾江 | 独立董事 | 12 |
| 9 | 周亚力 | 独立董事 | 1 |
| 10 | 丰岳(2026年2月9日离任) | 副董事长 | 50 |
| 11 | 丰其云(2026年2月9日离任) | 董事 | 0 |
| 12 | 赵红美(2026年2月9日离任) | 职工董事 | 51.25 |
| 13 | 杨金生(2026年2月9日离任) | 职工董事 | 76 |
| 14 | 张进龙(2025年1月9日离任) | 财务负责人 | 0 |
| 15 | 费忠新(2025年11月18日离任) | 独立董事 | 11 |
注:1.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楼忠辉先生、吴正平先生、JAMINJMFENG先生自2026年2月9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前述人员于2025年度内未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2.刘宇袖女士于2025年4月27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所领薪酬为其2025年度内担任副总经理期间薪酬。2026年2月9日,刘宇袖女士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续聘为公司副总经理。
3.费忠新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于2025年11月18日离任,上表所列津贴为其2025年度内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津贴。
4.周亚力先生于2025年11月18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表所列津贴为其2025年度内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津贴。2026年2月9日,周亚力先生经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提出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2.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关于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职务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关于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在公司未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发放专门董事津贴。
(3)关于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含税)。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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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5月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
附件一: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有效促进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和业务拓展,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名称 |
| 1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5年2月1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银行专项贷款补充股份回购资金来源的议案》 |
| 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5年3月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议案》 |
| 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5年4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3、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1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5、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1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1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2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2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2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5年8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5年10月29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5年11月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审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审慎和高效。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4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审议<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审议<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9、《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 2025年8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 2025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 2025年11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3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 2025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 2025年11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1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4、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1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三)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会和1次临时股东会,具体
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名称 |
| 1 | 2024年年度股东会 | 2025年5月26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11、《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2、《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13、《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14、《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 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5年11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各位董事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5年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持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现场调研、网上业绩说明会、网上投资者活动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的了解。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权利,及时、全面、积极地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表达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时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董事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计划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勤勉尽责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