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关于控股股东相关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12  江化微(603078)公司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相关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12日,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星恒途松”)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殷福华、季文庆以及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化微”)22,448,620股股份。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3股;于2023年5月24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该部分股份为37,938,168股。

本次承诺到期涉及股份为淄博星恒途松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37,938,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4%。

一、承诺基本情况

(一) 承诺内容

淄博星恒途松为江化微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就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作出“淄博星恒途松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江化微股票,自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 承诺期间

江化微于2022年4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殷福华、季文庆及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过出方”)的通知,过出方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

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由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承诺不得转让期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淄博星恒途松持有的协议转让取得的公司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对应新增取得的股份合计为37,938,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4%。承诺期内,淄博星恒途松严格遵守并履行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