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的审核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马德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时,对马德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人选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未发现本次提名人选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形存在。同意提名马德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并同意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予以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各委员签字:陈海鹰、段华友、羊荣良
2024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