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ERFECTGROUPCORP.,LTD
(江苏省扬州市杭集工业园)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1、本次会议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2、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表决权数量之内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
3、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会议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将根据其持有股份数量,按从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6、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7、本次股东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8、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9、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杭集工业园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号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文生先生
五、会议签到:14:15前,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入场,签到。
六、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2、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3、审议各项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1 | 《倍加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倍加洁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3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 4 |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5 |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6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7 |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8 | 《关于2025年内部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 9 | 《关于2025年外部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 10 | 《关于2025年独立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 11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4、听取《倍加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问询或发言、现场投票表决。
6、休会,表决统计(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7、复会,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8、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1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5,288,602.38元,同比增长18.20%;实现归母净利润114,793,754.13元,同比成功扭亏为盈,经营质量显著提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20,496,504.19元,较年初增长8.2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097,232,763.29元,较年初增长10.28%。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历次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会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5年2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签订<善恩康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5年4月29日 | 审议通过《倍加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倍加洁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24项议案 |
| 3 | 第三届董事会 | 2025年8月27日 | 审议通过《倍加洁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
| 第二十一次会议 | 要》《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7项议案 | ||
| 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5年9月12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等7项议案 |
| 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5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会并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2次股东会会议,共审议32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1 | 2024年年度股东会 | 2025年5月22日 | 审议通过《倍加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倍加洁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6项议案 |
| 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5年9月12日 | 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等16项议案 |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全面有效、积极稳妥地执行了股东会决议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监督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重点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合规性;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进一步推动公司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各项会议,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始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判断。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并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作出审慎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2025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回顾与分析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全体同仁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经营业绩实现突破性进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5,288,602.38元,同比增长18.20%;实现归母净利润114,793,754.13元,同比成功扭亏为盈,经营质量显著提升。2025年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及湿巾业务
1、双轮业务协同发力,经营成果再创新高报告期内,公司ODM业务延续良好增长态势,其中牙膏品类表现亮眼,2025年牙膏品类实现营收1.62亿元,首次跨越亿元关口。与此同时,自有品牌业务实现一定增长。围绕倍加洁品牌统一化战略,公司持续优化渠道布局、升级产品定位,品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夯实。在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公司以流程提效、人才梯队建设为抓手,持续夯实组织能力,为ODM与OBM两大业务板块的长期稳健增长筑牢坚实底盘。
2、研发体系全面升级,创新能力持续突破产品中心全年持续优化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全面落地PLM系统建设,推动产品开发与管理模式实现从分散低效向集成智能的战略性升级,为实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奠定基础。研发板块持续强化技术创新能力,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拥有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专利129项、外观设计专利198项,知识产权储备稳步夯实。2025年,研发中心设计成果斐然,先后荣获德国“iF”设计奖与意大利“A'DesignAward”两项国际权威设计奖项。2025年,公司子公司扬州倍加洁日化有限公司获得江苏省企业研发管理体系贯标合格单位证书。同时,公司深入推进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物料精简优化及产品平台、技术平台双平台搭建,有效整合研发资源,提升研发整体效能。
3、精益赋能生产运营,高效交付驱动发展报告期内,制造中心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通过优化生
产排程、备货策略建立精准交付机制,并稳步推进海外产能布局,有效提升供应链韧性与风险应对能力;持续完善质量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与标准化作业,推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持续改进,保障产品品质稳定优良;持续深化工艺改进与自动化升级,构建精益生产体系,在实现成本最优的同时筑牢技术竞争壁垒;同步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激发组织内生动力,全方位提升制造体系核心竞争力与综合交付水平。
4、夯实人才管理体系,激活组织发展动能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率顺利达成既定目标,人效管理体系全面打通,实现从预算管控到薪酬绩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人才梯队建设成效显著,依托人才盘点与系统化培养体系,精准引进优质人才、优化末位人员、晋升绩优骨干,关键岗位继任计划稳步落地实施。同时,持续优化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通过内训外训相结合、常态化读书学习等方式赋能团队成长,组织能力与发展活力稳步提升。
(二)益生菌制品业务
1、研发及技术突破善恩康持续深耕菌种资源库建设,本年度新增双歧杆菌、AKK菌、酪丁酸梭菌、拟杆菌等核心菌株八百余株,极大地丰富了菌种多样性,保障了不同应用场景下的菌株适用性。
公司通过强化专利布局,构建了坚实的益生菌产品壁垒。AKK菌方面本年度共获得11项中国发明专利、5项中国香港发明专利及1项美国发明专利;同步发表7篇SCI学术论文,并完成2项临床研究。AKKPROBIO菌累计已获11项中国发明专利授权、6项中国香港发明专利及1项美国发明专利。此外,该菌株已完成活菌与灭活菌的美国Self-GRAS双认证,并参与发表12篇SCI论文,显著提升了品牌在国际市场的技术认可度。年度累计完成4项人体临床研究,通过严谨的循证医学数据强化益生菌的科学背书。
公司持续开发益生菌与工艺迭代优化。针对改善便秘、体重管理(减肥减脂)、睡眠调节、辅助降尿酸等多元化健康需求,开发了多款益生菌粉剂与颗粒剂配方,产品开发维度与响应能力显著增强。在动物双歧杆菌、副干酪乳酪杆菌、植物乳植杆菌、嗜酸乳杆菌等核心菌株的工艺开发上取得重大进展。平均冻干粉规格较
2024年实现跨越式提升;通过深度优化冷冻干燥技术,在大幅提高冻干效率的同时,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生产与运营管理善恩康通过供应链优化全面落实降本增效战略,实现了全年采购成本的同比稳步下降。在严苛的质量管理体系下,原辅料到货合格率与包材合格率均得到显著优化与提升。年度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从源头上夯实了生产体系的稳定性与合规性。在产能释放与交付能力方面,公司菌粉年产量与制剂订单达成率持续攀升。通过流程再造,平均交付周期缩短,市场响应能力与订单承接能力持续增强。公司高度重视生产端的技术储备,目前核心技术骨干占比已超过40%。这一高素质的人才梯队为生产工艺的持续改进与复杂任务的精准落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保障了公司在益生菌大规模产业化进程中的核心竞争力。
3、市场推广与品牌建设善恩康通过积极参与14场国内权威展会(如食品添加剂展、中国肠道大会、全国药品交易会等)以及6场高规格国际展会(如西班牙Vitafoods、美国阿纳海姆天然有机食品展、美国国际医药及保健食品原料展等),实现了全球行业曝光度的跨越式增长,精准链接海内外核心商业资源。在中国肠道大会等平台,公司累计斩获“2023-2025益生菌实力企业”等8项行业奖项。在数字化传播方面,全年发布54篇公众号文章,通过专业内容输出实现了对目标用户的精准触达与深度粘性。
公司坚持“学术驱动”的市场营销战略,发布了中英文版《2025AKK菌学术白皮书》、《AKK菌科学与应用发展趋势报告》及《AKK学术资料汇编》,填补了行业空白。核心菌株AKKPROBIO凭借卓越表现,接连斩获加拿大国际创新竞赛特别奖与金奖、美国SupplySideGlobal体重管理明星奖以及英国伦敦国际发明暨贸易展金奖,赢得国际科研界的高度认可。
4、组织与人才发展
善恩康团队规模实现稳步扩张,员工总数已达205人,人才结构在发展中得到持续优化。公司通过构建并实施技术等级认定机制,打通了专业技术人才的晋升通道,显著增强了组织管理效能与人均产出。
(三)报告期经营业绩具体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增长率 |
| 流动资产 | 717,863,106.64 | 598,959,109.19 | 19.85% |
| 流动负债 | 861,743,530.67 | 815,415,004.97 | 5.68% |
| 负债合计 | 1,146,213,993.76 | 1,079,291,600.20 | 6.20% |
| 资产总计 | 2,320,496,504.19 | 2,143,200,598.80 | 8.27% |
2、利润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增长率 |
| 营业收入 | 1,535,288,602.38 | 1,298,849,528.19 | 18.20% |
| 营业成本 | 1,139,930,875.73 | 988,247,714.62 | 15.35% |
| 销售费用 | 126,034,344.65 | 90,523,038.13 | 39.23% |
| 管理费用 | 55,595,218.64 | 62,284,370.82 | -10.74% |
| 研发费用 | 56,716,228.04 | 45,237,768.31 | 25.37% |
| 财务费用 | 18,987,020.99 | 9,812,578.75 | 93.50% |
| 营业利润 | 131,862,010.14 | -65,338,375.38 | 不适用 |
| 营业外收入 | 482,252.58 | 968,742.39 | -50.22% |
| 营业外支出 | 367,502.75 | 1,015,036.37 | -63.79% |
| 利润总额 | 131,976,759.97 | -65,384,669.36 | 不适用 |
| 所得税费用 | 9,094,758.22 | 12,980,714.76 | -29.94% |
| 净利润 | 122,882,001.75 | -78,365,384.12 | 不适用 |
3、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 | 2023年 | 增长率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224,022.00 | 138,903,716.78 | 53.5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951,904.83 | -183,949,072.19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687,277.36 | 52,240,917.70 | -181.7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546,390.55 | 7,195,562.29 | 546.88%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210,783.41 | 53,664,392.86 | 86.74% |
(四)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暨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由
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0,448,7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35,896.00元。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9月29日实施完毕。
四、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完成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2025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60份,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保障了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顺畅沟通,推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公司通过组织业绩说明会、回复上证E互动和公共邮箱问题、接听投资者热线、接待现场调研、机构反路演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关于公司业绩、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等方面的问题,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通过多渠道的沟通举措,不断增强市场信任,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六、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和治理结构,完善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的决策执行层级。2025年度,公司修订和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30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治理机制,确保公司内部制度及时与监管政策有效衔接。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经营决策和管理指导作用,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努力打造一个股东信任、客户信赖、员工认同、社会认可的优秀上市公司,以良好的业绩回报社会、回报员工、回报股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2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规定和有关要求,编制了《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3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8,583,068.64元。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本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448,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121,149.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人民币8,035,896.00元)总额35,157,04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63%。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5,157,045.00 | 0 | 20,089,74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4,793,754.13 | -77,316,103.39 | 92,513,769.88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98,583,068.64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5,246,785.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3,330,473.54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5,246,785.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 否 | ||
|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
| 现金分红比例(%) | 127.50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4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职,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5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8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子母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等条件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扬州倍加洁日化有限公司、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扬州恒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江苏明星牙刷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式与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被担保人名称 | 拟提供担保额度 |
| 1 | 扬州倍加洁日化有限公司 | 45,000.00 |
| 2 | 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 13,000.00 |
| 3 | 扬州恒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2,000.00 |
| 4 | 江苏明星牙刷有限公司 | 2,000.00 |
| 合计 | 62,000.00 |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扬州倍加洁日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杭集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注册资本:5,241.12万元经营范围:牙刷、卫生湿巾、湿巾、漱口水、牙线、牙签刷、日用刷、牙膏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妆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杭集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张文生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经营范围:牙刷、漱口水、牙线、牙签、牙签刷、非金属制品模具、假牙清洁片、口腔喷雾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牙膏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扬州恒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杭集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张文生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模具设计、制造、维修;机械零配件加工;塑胶制品、旅游用品(不含专项许可产品)制造、加工;塑胶原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江苏明星牙刷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琼花路8号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经营范围:牙刷、塑料制品及模具、旅游用品制造、加工、销售;牙签棒、白牙贴、漱口水、口腔喷雾产品、湿巾、牙膏、日用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被担保人基本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倍加洁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扬州倍加洁日化有限公司 | 100% | 52,710.78 | 20,387.36 | 4,832.24 |
| 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 100% | 31,318.88 | 14,418.98 | 4,396.41 |
| 扬州恒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100% | 6,355.76 | 4,559.30 | 851.14 |
| 江苏明星牙刷有限公司 | 100% | 23,057.53 | 20,868.69 | 807.3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最终签署的实际合同为准。
四、相关授信及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且其现有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6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外币。有效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币种,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交易风险分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具体业务为依托防范汇率风险,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交易,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有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套期保值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为控制信用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信用风险。
(三)其他风险
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合约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风控措施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三)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四)公司财经中心跟踪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涉及的相关市场因素,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7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融资、关联理财业务,关联交易占营业成本、营业收入、银行融资、银行理财的比例较低。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 | 扬州新长城塑业有限公司 | 3,500.00 | 2,537.71 | 根据业务需求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进行测算,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扬州荣茂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2,500.00 | 1,272.06 | ||
| 扬州顶流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16 | ||
| 小计 | 8,000.00 | 4,809.93 | / | |
| 存贷款等银行常规业务 |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1,017.11 | 根据需求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进行测算,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销售产品、商品 | 薇美姿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19,000.00 | 9,084.97 | 根据需求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进行测算,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合计 | 32,000.00 | 14,912.01 | / | |
注:销售产品、商品交易关联方:广州舒客实业有限公司及天长市舒客科技有限公司均为薇美姿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 | 扬州新长城塑业有限公司 | 4,000.00 | 4.01 | 706.48 | 2,537.71 | 3.01 | 根据预计需求情况进行调整。 |
| 扬州荣茂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2,500.00 | 2.51 | 363.80 | 1,272.06 | 1.51 | 根据预计需求情况进行调整。 | |
| 扬州顶流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 | 311.77 | 1,000.16 | 1.19 | 根据预计需求情况进行调整。 | |
| 扬州华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3,000.00 | 3.01 | 380.33 | 1,370.69 | 1.62 | 根据预计需求情况进行调整。 | |
| 广州市瑞高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 2,500.00 | 2.51 | 211.92 | 694.71 | 0.82 | 根据预计需求情况进行调整。 | |
| 扬州哈基米包装有限公司 | 1,200.00 | 1.20 | 0 | 0 | / | 2026年预计新增关联方 | |
| 小计 | 15,200.00 | 15.24 | 1,974.30 | 6,875.33 | 8.15 | / | |
| 存贷款等银行常规业务 |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 | 1,006.33 | 1,017.11 | / | 根据预计需求情况进行调整。 |
| 销售产品、商品 | 薇美姿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19,000.00 | 10.00 | 1,982.68 | 9,084.97 | 5.92 | 根据预计需求情况进行调整。 |
| 出租房产 | 扬州哈基米包装有限公司 | 50.00 | / | 0 | 0 | / | 2026年预计新增关联方 |
| 水电费收取 | 扬州哈基米包装有限公司 | 100.00 | / | 0 | 0 | / | 2026年预计新增关联方 |
| 合计 | 39,350.00 | / | 4,963.31 | 16,977.41 | / | / | |
注: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预计金额为银行融资金额、理财金额、存贷款利息及手续费的合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扬州新长城塑业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扬州新长城塑业有限公司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张德荣 |
| 注册资本 | 35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日期 | 2017-02-10 |
| 主要股东 | 张德荣、许宏斌 |
| 注册地址 | 扬州市杭集镇工业园通洲路12号1 |
| 主营业务 | 软管(含铝制软管、全塑软管、铝塑软管及食品包装用软管)及铝塑片材、塑料制品、宾馆酒店配套旅游用品(不含专项许可产品)生产、销售 |
2、扬州荣茂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扬州荣茂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徐月轩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日期 | 2021-03-19 |
| 主要股东 | 徐月轩 |
| 注册地址 |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龙王路4号 |
| 主营业务 |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 |
3、扬州顶流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扬州顶流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汤晨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日期 | 2023-03-16 |
| 主要股东 | 张文艳、汤晨 |
| 注册地址 |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工业园兴园路2号 |
| 主营业务 |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 |
4、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臧正志 |
| 注册资本 | 89115.6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日期 | 1996-03-07 |
| 主要股东 | 扬州市现代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扬州市同泰路107号 |
| 主营业务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银行业务 |
5、薇美姿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薇美姿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王梓权 |
| 注册资本 | 11248.5769万元人民币 |
| 注册日期 | 2014-08-02 |
| 主要股东 | 王梓权、珠海云舒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4、66号西704、705房 |
| 主营业务 |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 |
6、扬州华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扬州华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薛鹏飞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日期 | 2010-09-28 |
| 主要股东 | 薛鹏飞、徐伟 |
| 注册地址 |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东环路30号 |
| 主营业务 | 纸品包装,出版物印刷,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纸品销售 |
7、广州市瑞高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广州市瑞高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徐运龙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日期 | 2004-09-13 |
| 主要股东 | 徐运龙、广州湾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绍兰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细沥村中心工业区8号 |
| 主营业务 | 塑料薄膜制;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
8、扬州哈基米包装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扬州哈基米包装有限公司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陈生威 |
| 注册资本 | 4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日期 | 2025-12-30 |
| 主要股东 | 陈生威、张文艳 |
| 注册地址 |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琼花路8号 |
| 主营业务 | 包装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关联方名称 | 与公司的关系 |
| 扬州新长城塑业有限公司 | 倍加洁实际控制人张文生先生弟弟张德荣持股76%,并担任法人 |
| 扬州荣茂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倍加洁实际控制人张文生妻弟徐勇之女徐月轩为扬州荣茂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扬州顶流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倍加洁实际控制人张文生先生妹妹张文艳系主要股东,持股80% |
| 扬州华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倍加洁高管徐玲女士女儿配偶的父亲薛鹏飞系扬州华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
| 广州市瑞高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 倍加洁实际控制人张文生先生儿子配偶的父亲徐运龙系广州市瑞高包装工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扬州哈基米包装有限公司 | 倍加洁实际控制人张文生先生外甥陈生威系主要股东,持股80% |
|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倍加洁持股2.98%,倍加洁实际控制人张文生担任董事 |
| 薇美姿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 倍加洁直接或间接持有薇美姿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合计33.859%股权 |
(三)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2026年公司将向扬州新长城塑业有限公司继续采购部分牙膏软管,扬州新长城塑业有限公司地处公司附近,沟通方便,并且设备相对先进,产能充足,可作为后期牙膏管的供应商,目前扬州新长城塑业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公司的供应商评审,公司将继续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拟采购产品,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二)2026年公司将向扬州荣茂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继续采购不干胶产品。其生产的不干胶产品符合公司需求,且其厂址与公司生产场地较为接近,能够保证及时稳定地供应不干胶产品,目前扬州荣茂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公司的供应商评审。公司将继续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拟采购产品,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三)2026年公司将向扬州顶流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包装纸箱等包装材料。其生产的包装纸箱材料符合公司需求,且其厂址与公司生产场地较为接近,能够保证及时稳定地供应包装纸箱等材料,目前扬州顶流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公司的供应商评审。公司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拟采购产品,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四)2026年公司将向扬州华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采购纸卡等包装材料。其生产的包装材料符合公司需求,且其厂址与公司生产场地较为接近,能够保证及时稳定地供应包装材料,目前扬州华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公司的供应商评审。公司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拟采购产品,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五)2026年公司将向广州市瑞高包装工业有限公司采购牙膏管材料。其
生产的牙膏管材料符合公司需求,能够保证及时稳定地供应牙膏管材料,目前广州市瑞高包装工业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公司的供应商评审。公司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拟采购产品,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六)2026年公司将向扬州哈基米包装有限公司采购包装材料,同时预计发生向扬州哈基米包装有限公司出租房产、收取水电费相关事项。其生产的包装材料符合公司需求,且其厂址与公司生产场地较为接近,能够保证及时稳定地供应包装材料,目前扬州哈基米包装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公司的供应商评审。公司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拟采购产品,保证交易价格公允。2026年公司将向扬州哈基米包装有限公司出租位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琼花路8号的厂房,并收取出租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2026年双方租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确保租赁价格公允。
(七)2026年公司预计与实际控制人张文生担任董事的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有银行短期借款业务、理财业务,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及部分自有资金理财产品,借款利率为协议利率,公司在多家银行(包括扬州农商行)开立了账户并合理、合规开展存贷款等银行常规业务。公司将遵循与扬州农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协议利率计息并支付利息,协议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浮一定比例,定价合理、公允。
(八)2026年公司将继续向薇美姿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口腔护理产品。主要产品为牙刷、牙膏、漱口水、牙线签等产品。公司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8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内部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内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现将公司2025年内部董事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汇报如下:
一、2025年内部董事的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内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以及内部董事的薪酬标准和绩效表现,经核算,2025年度内部董事的税前薪酬如下表: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2025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 1 | 张文生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97 |
| 2 | 嵇玉芳 | 董事、财务总监 | 现任 | 50 |
| 3 | 魏巍 | 董事 | 现任 | 4 |
| 4 | 薛运普 | 董事(离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51 |
| 合计 | 202 |
二、2026年度内部董事的薪酬方案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建立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责利匹配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水平,保证公司内部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与义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拟订2026年度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内部董事。
2、适用期限: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3、分配原则
(1)薪酬水平与市场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2)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3)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4)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及高质量发展。
4、薪酬标准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确定薪酬;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和担任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确定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的主要职责、重要性以及地区、行业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部分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采取年度考评方式,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工作业绩、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考核,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方案实现结果为准。
5、其他事项:
(1)公司内部董事因换届、改选或公司内部董事在任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历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时间为准。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在任期内如发生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司可减少或不予发放津贴、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3)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
(4)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9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外部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外部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外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现将公司2025年外部董事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汇报如下:
一、2025年外部董事的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外部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以及外部董事的薪酬标准,经核算,2025年度外部董事的税前薪酬如下表: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2025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 1 | 丁冀平 | 董事 | 现任 | 8 |
| 合计 | 8 |
二、2026年度外部董事的薪酬方案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建立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责利匹配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公司外部董事的薪酬水平,保证公司外部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与义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拟订2026年度公司外部董事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外部董事。
2、适用期限: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3、分配原则
(1)薪酬水平与市场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2)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3)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4)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及高质量发展。
4、薪酬标准
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除此之外无其他报酬,津贴为人民币8万/年/人
(税前),按季度发放。
5、其他事项:
(1)公司外部董事因换届、改选或公司外部董事在任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历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时间为准。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外部董事在任期内如发生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司可减少或不予发放津贴。
(3)公司外部董事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
(4)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10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独立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现将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汇报如下:
一、2025年独立董事的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以及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经核算,2025年度独立董事的税前薪酬如下表: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2025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 1 | 李志斌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 2 | 程德俊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 3 | 李刚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 合计 | 24 |
二、2026年度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建立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责利匹配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保证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与义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拟订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独立董事。
2、适用期限: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3、分配原则
(1)薪酬水平与市场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2)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3)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4)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及高质量发展。
4、薪酬标准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除此之外无其他报酬,津贴为人民币8万/年/人(税前),按季度发放。
5、其他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或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历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时间为准。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如发生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司可减少或不予发放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
(4)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议案11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全面贯彻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及相关制度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