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关于控股股东受让股权、债权及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受让股权、债权及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网能”)出具的《关于受 让股权、债权及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收购标的资产情况的说明
近日,海信网能分别与山东城翔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山东城翔”)、山东水发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电力”)签 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受让山东城翔持有的山东达驰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达驰电气”)65%股权及债权、山东达驰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 驰开关”)65%股权及债权,受让水发电力持有的水发驰翔电气(山东)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驰翔山东”)65%股权及债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本次收购尚需履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收购完成后海信网能将成为达驰电气、达驰开关、驰翔山东(以下合称“标的 资产”)的控股股东。
二、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标的公司主营高压变压器和高压开关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客户为国 家电网及行业大客户,与本公司同属于电力行业。标的资产中达驰电气、驰翔 山东存在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压器等业务,与本公司35kV及以下变压器业务 等存在潜在竞争情形。
三、关于防范利益冲突的措施
鉴于标的资产涉及的35kV 及以下电压等级变压器等业务与本公司35kV 及 以下变压器业务存在潜在竞争情形,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海信网能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收购完成后,达驰电气、驰翔山东与科林电气及其附属企业在 35kV 及以下电压等级变压器等业务存在潜在竞争情形。除前述情形外,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与科林电气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其他业务相同且存在 竞争关系的情形。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 与科林电气及其附属企业主业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 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科林电气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 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科林电气及其附属企业,但根据科林 电气经营发展需要及股东利益,该业务机会非科林电气核心或优势业务,科林 电气自主选择不承接该等业务的情况除外。
3.本公司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满足相应的决策程序及 按照有利于维护科林电气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下,将于本次收购完成后五年内, 采取包括并不限于资产置换、资产出售、资产注入、委托管理等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逐步规范并解决同业竞争事项。
4.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科林电气《公司章程》 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利用作为科林电气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科林电 气及科林电气其他股东的正当权益。
5.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公司作为达驰电 气、驰翔山东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6.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海信网能已出具《关于受让股权、债权及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告知 函》,就前述潜在同业竞争事项的解决时限、基本路径等做出承诺,但具体实 施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