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孚科技”)股东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荣新”)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235,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9%。?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合肥荣新设立时间较早,于2019年11月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公司股份,至今持股已逾六年,现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存在资金安排需求,拟减持公司股份,即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476,9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 持股数量 | 30,235,632股 |
| 持股比例 | 8.09%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协议转让取得:30,235,632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650,752 | 10.34% | 该主体与合肥荣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
|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33,342,124 | 8.92% | 该主体为合肥荣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合计 | 71,992,876 | 19.26%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7,476,9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2%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476,9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6月10日~2026年9月8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协议转让 |
| 拟减持原因 | 合肥荣新设立较早,于2019年11月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公司股份,至今持股已逾六年,现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存在资金安排需求,拟减持公司股份。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合肥荣新自2019年11月取得公司股份至今,持股已逾六年。本次减持系其有限合伙人存在资金安排需求而做出的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减持期间,合肥荣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最终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减持期间,合肥荣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