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鹏:山东华鹏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查股网  2026-03-21  ST华鹏(603021)公司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 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规定,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20,800 万元到-13,900 万元,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5 年年度报告 披露后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若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 《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5 年年度 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 个交易日内, 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 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4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 出现第9.3.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 个月内披露股 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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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于2026 年1 月24 日披露了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即《关于股票可能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2025 年年度报告披 露前预计至少再披露1 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以上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 审计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郑重提醒广大 投资者,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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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