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血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血净”或“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普瑞”或 “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 年8 月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威 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2203 号)(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1 日 披露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 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实施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 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标的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
威高普瑞已于近日在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至威 高血净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 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已取得标的公司100%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后续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公司尚需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向相关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按照有 关规定办理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上市手续;
2、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
登记、备案手续;
3、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确定过渡期内标的资 产产生的损益,并执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关于过渡期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4、公司、标的公司及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的相关合同、协议及承诺;
5、公司及其他交易各方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持续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之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现阶段必需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的生效 条件已得到满足,标的资产过户具备实施条件。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3、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 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 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现阶段必需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的生效 条件已得到满足,标的资产过户具备实施条件。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3、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 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