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30  亚普股份(603013)公司公告

603013证券简称:亚普股份公告编号:

2025-024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及《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24.36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105,090股—8,210,1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1.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申报时间:自2025年

日起

天内(工作日8: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4-87777181

5、邮政编码:225009

6、电子邮箱:stock@yapp.com

、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