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2026-028]

查股网  2026-05-15  退市龙宇(603003)公司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目 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 ...... 2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办法 ...... 3

议案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议案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0

议案3: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16

议案4: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17

议案6: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 ...... 19

议案7: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25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桂红) ...... 25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德远) ...... 28

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本次股东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四、股东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会发言登记表”由主持人安排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应当先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原则上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二次,每次不得超过五分钟。股东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报告所持股份数。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六、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为了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

九、股东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4:00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汤臣金融大厦25层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开始。

二、宣布本次大会须知和表决办法。

三、审议大会议案

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的议案

6.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

四、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五、投票表决:

1、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推举2名股东代表担任计票人。

2、现场参会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填写表决票以及投票。

六、休会,计票人统计现场会议表决情况。

七、由监票人代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发表关于本次股东会的现场见证法律意见。

九、与会董事、监票人等分别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会议文件。

十、大会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结束。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的议案
6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
7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特别决议议案:5、6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存在

二、监票人与计票人的产生及其职责

1、在对议案审议表决前,由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举手表决方式推举2名股东代表担任现场计票人。

2、现场计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人数以及代表股权数;

(2)清点票数,根据股东名册对照审核登记手续或有效证件是否齐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去掉无效票,统计有效票数和每一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3)现场计票结束,宣读现场计票结果。

3、监票人负责对投票和计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投票与表决

1、股东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务必填写股东信息,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签字”处签名,并保持表决票上股东信息的完整性。

3、非累计投票议案的每一表决事项均为单选,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现场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当场统计选票;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读

现场计票结果。

5、审议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6年5月21日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稿)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聚焦公司整改和长远发展,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平稳过渡,保障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从主板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老三板”)挂牌的过渡,公司主体性质及所适用的监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此关键时期,董事会全程领导并监督公司从主板退市至老三板挂牌的全过程。组织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深入研究并落实相关监管规定及业务流程,确保退市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并高效完成了相关准入备案、股份确权、登记结算及信息披露等工作,实现了公司主体资格的平稳衔接。同时,报告期内董事会及时完成董事补选,确保董事会组成完备、运作正常,为公司决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化解风险,消除影响

公司董事会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上年度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就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切实履行还款义务,并于报告期内收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全部款项,历史遗留风险得到根本性化解。全面强化关联交易管理,修订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披露透明,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关键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与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三)完善法人治理,提升信披质量

董事会组织对相关监管规则的学习与培训,确保“三会”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项工作迅速适应新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保持稳定,决策机制运行有效,信息披露工作未出现重大差错,为公司在新的市场环境下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议各项议案,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报告期内,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董事均出席了会议,不存在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形,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通知、召集、提案、审议、表决等环节均符合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情况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10、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2、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3、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6、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7、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8、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9、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6月6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5、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10月31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二)股东会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会,保证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利平等,充分行使自己的表决权。会议的议题、议程、会议的召集、决议的形成均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进行,签署的决议与会议记录真实、有效,切实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召开了1次股东会: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6月30日审议通过: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9、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选举顾凤惠为董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就公司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建议意见,并还就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召开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规范公司运作;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3次会议,全体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增补董事、聘任高管以及高管年度绩效考核等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专业意见。

(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控信披风险,在转入全国股转系统后,董事会立即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新规。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并规范披露了临时公告91份,公司应披露相关信息均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予以披露。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特别是在退市及挂牌过渡期,董事会密切关注投资者动态,严格要求董事会办公室加强投资者沟通,通过接听投资者热线,现场沟通等多种渠道,耐心向投资者说明公司情况,解释市场变化及相关规则,努力维持投资者关系的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企业行为

董事会持续推进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报告期内,公司在基本制度建设、规范日常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持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

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七)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独立董事2人,经独立董事自查和董事会评估,公司独立董事均满足法律法规独立性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议案均按要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董事会2026年工作展望

在经营层面,公司将以稳定经营、拓展市场为前提,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经营责任考核,降低费用开支,提高盈利能力,维护股东权益,全面强化合规管理,实现结构性降本增效,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一)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科学评估公司在老三板市场环境下的定位与机遇,研究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及2026年度经营目标。督导管理层以提升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安全为核心,强化全面预算和成本费用管控,稳定现金流,缓解营运资金压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三)董事会支持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丰富沟通渠道,提升沟通效果,及时回应股东关切,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努力构建相互信任、长期稳定的股东关系。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议案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6年5月21日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稿)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经由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5年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

以下数据除特别说明,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4,717.30140,492.10-6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54.45-34,628.19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8,385.24-30,057.35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1.3712,280.59-93.47
2025年末2024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4,269.74332,492.17-8.49
总资产380,480.38393,615.88-3.34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80,480.38万元,较年初减少13,135.50万元,同比下降3.34%。主要数据如下:

资产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变动率 (%)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3,333.496.1367,179.2617.07-65.27
交易性金融资产13,451.593.42-100.00
应收账款15,513.714.0821,916.675.57-29.22
预付款项21,820.715.74176.350.0412,273.52
其他应收款492.350.1383,949.8721.33-99.41
存货3,642.070.962,623.850.6738.81
其他流动资产13,719.453.6010,870.582.7526.21
流动资产合计78,521.7820.64200,168.1750.85-60.77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707.650.19766.360.19-7.66
固定资产202,185.4753.13158,385.3440.2527.65
在建工程43,484.1511.431,434.330.362,931.67
使用权资产14,973.283.942,033.930.52636.17
无形资产30,664.558.0629,336.607.454.53
商誉8,609.782.261,067.440.27706.58
长期待摊费用6.759.24-26.95
递延所得税资产1,326.970.35414.470.11220.16
非流动资产合计301,958.6079.36193,447.7149.1556.09
资产总计380,480.38100.00393,615.88100.00-3.34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1、

货币资金:本年度公司在货币资金充裕的前提下扩大资本投入降低融资规模。报告期内公司陆续投资IDC数据中心项目、算力项目,同时回购库存股、归还银行贷款,截至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期末减少。2、

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3、

应收账款:公司通过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管理,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

年期末减少。4、

预付款项:报告期内,公司扩大IDC、算力等相关业务的采购投入,期末预

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增加。5、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归还资金占用款,期末其他

应收款余额较上年期末减少。6、

存货:报告期内,公司拓展算力解决方案业务,项目处于基础设施投入阶

段,使得存货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7、

在建工程:报告期内,公司新收购纳入合并范围的IDC业务公司,其在建工

程项目同步并入报表,使得公司IDC项目在建工程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8、

使用权资产:报告期内,公司新收购纳入合并范围的IDC业务公司,其租赁

相关的使用权资产同步并入报表,使得使用权资产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9、

商誉:报告期内,公司新收购IDC业务公司上海云漫易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润迅数据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商誉,导致商誉金额

增加。10、

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内,部分IDC业务公司运营稳定实现盈利,公司对

其未弥补亏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上年期末

增加。

(二)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80,062.47万元,较年初增加18,232.96万元,同比增加29.49%。主要数据如下:

负债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变动率 (%)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4,600.005.75100.00
应付账款9,040.2711.275,110.578.2776.89
合同负债999.531.25869.661.4114.93
应付职工薪酬292.870.37301.670.49-2.92
应交税费742.910.93677.821.109.60
其他应付款2,399.223.00758.401.23216.35
其中:应付利息32.700.0448.850.08-33.06
应付股利139.740.17142.910.23-2.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90.412.741,208.601.9581.24
其他流动负债120.800.1510,113.0516.34-98.81
流动负债合计20,386.0125.4619,039.7730.797.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6,706.0933.3636,206.0958.56-26.24
租赁负债13,904.6017.371,895.623.07633.51
预计负债15,313.6219.13509.630.822,904.85
递延收益18.190.0218.190.03
递延所得税负债3,733.964.664,160.216.73-10.25
非流动负债合计59,676.4674.5442,789.7469.2139.46

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说明如下:

1、

应付票据:报告期内,为确保资金安全,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采购结算支付方式增加,相应应付票据余额增加。2、

应付账款: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业务拓展,IDC、算力等相关业务规模扩大,相应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3、

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证监会行政处罚款项、应付投资者诉讼款项,均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使得本科目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内,公司新收购纳入合并范围的IDC业务公司,其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同步并入报表,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5、

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内上年度已开立的信用证到期兑付,期末本科目余额减少。6、

租赁负债:报告期内,公司新收购纳入合并范围的IDC业务公司,其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同步并入报表,使得租赁负债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

7、

预计负债:报告期末,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

(三)股东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00,417.91万元,较年初减少31,368.46万元,同比下降9.45%。主要数据如下:

所有者权益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变动率 (%)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7,629.3312.5337,629.3311.34
资本公积325,339.23108.29325,568.9698.13-0.07
减:库存股9,175.513.05100.00
其他综合收益1,754.040.582,416.780.73-27.42
盈余公积4,419.831.474,419.831.33
未分配利润-55,697.18-18.54-37,542.73-11.3248.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04,269.74101.28332,492.17100.21-8.49
少数股东权益-3,851.83-1.28-705.80-0.21445.7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00,417.91100.00331,786.37100.00-9.45

变动较大的所有者权益项目说明如下:

1、

库存股: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使得库存股余额增加。2、

未分配利润: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为负,年末未分配利润减少。3、

少数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控股孙公司、购买孙公司少数股东股

权,使得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四)经营成果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717.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5,774.80万元,同比下降61.05%。主要数据如下:

损益表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动率 (%)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营业收入54,717.30100.00140,492.10100.00-61.05
销售费用200.090.371,471.321.05-86.40
管理费用6,816.8112.468,924.066.35-23.61
财务费用552.411.01784.810.56-29.61
投资收益269.900.49966.670.69-72.0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21-9,275.61-6.60-100.00
信用减值损失537.910.98-153.91-0.11-449.50
资产减值损失-1,306.13-2.39-21,015.50-14.96-93.78
营业外支出17,521.0732.02520.080.373,268.92
利润总额-18,665.10-34.11-34,897.78-24.84-46.51
净利润-18,123.26-33.12-35,744.35-25.44-49.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54.45-33.18-34,628.19-24.65-47.57

变动较大大的损益表项目说明如下:

1、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公司剥离所有大宗商品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

营业成本: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相应减少。3、

毛利率:公司不再开展大宗商品业务,使得整体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4、

销售费用:1)公司大宗商品业务完成剥离,相应费用减少;2)上年同期公

司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加速行权处理股份发生相关费用,

本年度无此项费用;以上两项因素影响使得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

其他收益:报告期内,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6、

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债务重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年度公司对黑龙江丰佑麻类种植有限公司、华云数

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所形成的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本年

度无此项损失。8、

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关联公司归还逾期应收款项,本期转回上年度已

计提的坏账准备。9、

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低于上年度金额。10、

营业外支出:报告期末,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对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营

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1、

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相关IDC业务公司运营稳定实现盈利,公司对其未

弥补亏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使得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五)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179.18万元,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2024年变动比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1.3712,280.59-93.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51.99-25,043.18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907.9712,153.03-584.7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179.18-263.49不适用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公司IDC、算力等相关业务的采购支出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公司上年度投资低风险理财及购入固定资

产金额较高致使上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回购股份及

上年度开立的信用证到期还款等原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增减变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078-0.9082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078-0.9082不适用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46-0.788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0-9.884.18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3-8.585.95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议案3: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6年5月21日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稿)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编制完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议案4: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6年5月21日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稿)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经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94,813.93元。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181,544,473.87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5年6月公司启动了第六期回购计划,在报告期内回购资金总额为91,755,147.19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2025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实现分红的金额为人民币91,755,147.19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实现分红人民币91,755,147.19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议案5: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的议案

(2026年5月21日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稿)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提供相关担保用于办理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融资业务。除特别说明外,本次授权担保有效期均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其他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担保额度为准)。

序号被担保公司拟担保金额 (万元人民币)
1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30,000
2江苏中物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30,000
3安徽润迅数据有限公司50,000
4上海云漫易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5,000
4上海磐石边缘云计算有限公司5,000
合计130,000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议案6: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

(2026年5月21日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稿)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为有效降低董事会审议频次,增加管理层运作空间。重点对董事会审议权限进行调整,将原对标上市公司披露标准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10%以上标准,统一调整为20%以上。有关条款的修订对照表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条款拟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2012年7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50万股。该等股份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公司于201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三条 公司于2012年7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50万股。该等股份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公司于201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现已终止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挂牌交易,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上;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交易涉
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七)对外捐赠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000万元;但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七)对外捐赠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在人民币
3,0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进行编制。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简称“《示范规则》”)、《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批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批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上;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七)对外捐赠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但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七)对外捐赠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第二十八条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 (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第二十八条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 (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
他情形。 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他情形。 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决议公告披露之前,与会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在决议公告披露之前,与会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
《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第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临时提案应当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是指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披露内容。 本规则所称的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当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是指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有关信息披露内容。 本规则所称的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当在公告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
第五十八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低于”、“少于”、“多于”不含本数。第五十七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低于”、“少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九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相悖之处,应按以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修改,董事会应及时修订本制度,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第五十八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相悖之处,应按以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修改,董事会应及时修订本制度,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六十条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五十九条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一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六十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人士办理《公司章程》相关的变更或备案登记等全部事宜;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议案7: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6年5月21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稿)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桂红)

本人作为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宇股份”)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于桂红,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长春现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长春英利集团高级财务经理,廊坊市弘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2021年至今就职于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自本人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起,公司召开股东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1次;公司召开董事会4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依法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

业优势和实务经验,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运行情况,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并开展相关工作。公司本年度共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审议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等重大财务事项,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审查,相关议案均获得通过,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运用财务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与本人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及时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定期报告进展情况等,为本人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大力配合,使本人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公司资金占用相关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存在控股股东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资金占用事项及解决情况予以高度重视并持续关注,并作为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代表,积极敦促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竭尽所能采取措施推动解决资金占用方案的实施,回应中小投资者的诉求,稳定投资者信心。

(二)内部控制整改的情况

本人任职以来,积极通过现场办公、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管理层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整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年度

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指出的内部控制缺陷,持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尽力在2025年消除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任职以来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公告,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信息披露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公告内容符合规则要求,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计提减值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计提了较大额的商誉减值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在事前沟通和审阅资料的基础上,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计提相关减值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公允地提供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认真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龙宇股份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责,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公司整改事项的审核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专业支持。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谨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财务、会计专业优势,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合作,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桂红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德远)本人作为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宇股份”)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段德远,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民建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备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中国执业律师。现为北京信利(上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合伙人,上海复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自本人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起,公司召开股东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1次;公司召开董事会4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依法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整改进展等情况,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

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在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同时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并开展相关工作,任职以来亲自出席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3次,审计委员会5次,战略委员会1次;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增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相关议案均获得通过,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与本人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及时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定期报告进展情况等,为本人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大力配合,使本人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公司资金占用相关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存在控股股东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资金占用事项及解决情况予以高度重视并持续关注,并作为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代表,积极敦促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竭尽所能采取措施推动解决资金占用方案的实施,回应中小投资者的诉求,稳定投资者信心。

(二)内部控制整改的情况

本人任职以来,积极通过现场办公、管理层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整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指出的内部控制缺陷,持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尽力在2024年消除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任职以来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公告,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信息披露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公告内容符合规则要求,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计提减值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计提了较大额的商誉减值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在事前沟通和审阅资料的基础上,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计提相关减值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公允地提供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认真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龙宇股份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责,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公司整改事项的审核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专业支持。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谨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合作,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相关协议的审查,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段德远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