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查股网  2026-05-19  中金公司(60199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601995证券简称:中金公司公告编号:临2026-02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

2026年

日?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合称“股东会”或“本次股东会”)

有关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情况请参阅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会议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国寿金融中心30层3004及30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H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2.01换股吸收合并各方
2.02换股吸收合并方式
2.03换股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2.04换股对象及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
2.05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
2.06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2.07换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2.08权利受限的换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处理
2.09吸并方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2.10被吸并方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2.11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2.12资产交割
2.13员工安置
2.14过渡期安排
2.15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6决议有效期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H股股东
3关于《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金公司与东兴证券和信达证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2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文件的议案
13关于确认《兴业证券关于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之估值报告》的议案
14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6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增发公司A股特别授权的议案

注:议案3、议案4、议案8、议案13的议案名称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

(二)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1.00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1.01换股吸收合并各方
1.02换股吸收合并方式
1.03换股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1.04换股对象及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
1.05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
1.06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1.07换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1.08权利受限的换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处理
1.09吸并方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1.10被吸并方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1.11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1.12资产交割
1.13员工安置
1.14过渡期安排
1.15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16决议有效期
2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金公司与东兴证券和信达证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增发公司A股特别授权的议案

注:议案2的议案名称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

(三)审议议案说明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前述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全部议案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全部议案

、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全部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股东名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除上述回避股东外,并无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如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表决,将同时视为对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

四、股东会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995中金公司2026/6/2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相关中介机构代表及其他人员。

五、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A股股东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下同)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进行登记。

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进行登记。

2.股东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均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股东本人签字,法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请在登记材料复印件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登记材料出现错漏。

(二)参加现场会议H股股东登记方式

请参见公司于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会议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及地点

现场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及复印件,于2026年

日13:15-13:45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号国贸写字楼

层电话:

010-65051166(分机1433)传真:010-65051156邮箱:investorrelations@cicc.com.cn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8日附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2.01换股吸收合并各方
2.02换股吸收合并方式
2.03换股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2.04换股对象及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
2.05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
2.06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2.07换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2.08权利受限的换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处理
2.09吸并方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2.10被吸并方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2.11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2.12资产交割
2.13员工安置
2.14过渡期安排
2.15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6决议有效期
3关于《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金公司与东兴证券和信达证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2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文件的议案
13关于确认《兴业证券关于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之估值报告》的议案
14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6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增发公司A股特别授权的议案

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00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1.01换股吸收合并各方
1.02换股吸收合并方式
1.03换股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1.04换股对象及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
1.05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
1.06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1.07换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1.08权利受限的换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处理
1.09吸并方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1.10被吸并方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1.11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1.12资产交割
1.13员工安置
1.14过渡期安排
1.15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16决议有效期
2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金公司与东兴证券和信达证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增发公司A股特别授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2.请在“委托人签名(盖章)”处用正楷填写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如为自然人股东,请在“委托人签名(盖章)”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盖章)”处签名外,还需加盖法人公章。3.请在“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处填写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4.请填写受托人姓名,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6.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8层,邮政编码:

100004);联系电话:010-65051166(分机1433);传真:010-65051156。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