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集团: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注册获准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注册获准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注册相关事项,分别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37号、中市协注[2025]MTN160号、中市协注[2025]MTN161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注册。
中市协注[2025]SCP37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10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中市协注[2025]MTN160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18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中市协注[2025]MTN161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1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公司将根据通知要求,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