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各位董事:
作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汽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黎明、金锦萍和董事冯松涛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黎明担任,委员为:金锦萍、冯松涛。
黎明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计学教授,中共党员。历任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书记、院长,教育部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上市公司赛力斯、华邦健康、望变电气、重庆港独立董事。2016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0日任中国汽研独立董事。
金锦萍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学位。1994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2006年9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
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副所长。现任东方中科、国科环宇独立董事。2020年1月9日起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冯松涛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财务管理总部预算管理部主管、经理、集团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现任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月9日至2022年5月10日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2022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分别就公司审计意见沟通、审计结果、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公司担保、财务决算和财务预算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注册资本变更、利润分配、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对《公司章程》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和签署了会议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17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中国汽研2021年审计初步结果;
2、2022年4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内部
审计工作情况及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资产核销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022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2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规定》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5、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2年12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2022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提请2022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审计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
1、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计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督促开展审计等工作并审阅初步审计意见。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督促其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完成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从事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履行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未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泄漏公司年度
报告情况。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讨论和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的总体策略及工作计划,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工作勤勉尽责,能够按照审计工作计划认真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属地管理的需要,公司决定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及内控自我评价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督促重大、重要问题的整改,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审计部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促使各业务单位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和风险管理,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我们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职国际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与财报和非财报相关的重大和重要缺陷。
2022年,审计委员会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充分运用委员们的专业知识,积极发表意见、建言献策,为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5、协调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分别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审计部门的总结、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计划及审计意见,积极协调开展工作,使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有效沟通、配合,为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审计委员会对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
1、公司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一同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督促,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年审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审计小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3)审计小组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实施的审计程序恰当、合理,有效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编制进行了风险评估,客观地对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行为进行了评价。
五、总体评价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承专业、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的要求,以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的实施为重点,勤勉履职,恪尽职守履行了职责。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谨慎勤勉、独立客观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中国汽研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黎明、金锦萍、冯松涛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