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08  星宇股份(601799)公司公告

编号:2026-02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80.0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78.22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5月18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10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0 元/ 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12 月11 日、2025 年12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6 年3 月19 日、2026 年4 月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 年3 月20 日 披露了《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 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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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22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80 元(含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 日为2026 年5 月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5 月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约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不超过18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78.22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上 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5月18日(即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本次回 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div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1.80元/股,因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上述计算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 是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每 股现金红利为1.7811元/股。具体计算依据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times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 \div 总股本 =(282,687,279 × 1.8) ÷ 285,679,419 \approx 1.7811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80.00-1.7811) \div(1+0) \approx 178.22 元 /\]

股(含)。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30,000万元(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以及已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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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数量测算,回购股票数量约为2,345,707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285,679,419股的0.821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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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