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锋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08,298,848.66元,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增至317,627,325.87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