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上交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公告文件。
现根据上交所审核意见,结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更新部分以“楷体(加粗)”字体显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