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25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数量总额不低于2,500万股(含)且不超过5,000万股(含),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上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6日、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5、2023-056)。
2023年5月31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2,10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83%,成交的最低价格8.06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8.1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16,998,464.00元(不含佣金、手续费等),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